国美的澄清是否真实 和黄光裕有何关联?
香港著名股评人David Webb对国美现任董事长陈晓在公开文件里误导投资人做出了批评,并敦促香港证券机构对此做出调查。David Webb称,陈晓的行为有可能构成1000万港元的罚款及10年入监。
估计是出于双方签署和解协议的考虑,黄光裕方面只是表示会和董事会讨论,实际上就是对此事采取冷处理。不过所有人应该都清楚,黄光裕正在等着看陈晓的回应。其实就这件事本身来讲,陈晓是有些无奈的。他在那种情况下说这样的话,虽然于法不容,于情应该可以接受。所以,除了考虑到和解协议之后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稳定,可能也有这方面“情”的考虑,黄光裕并没有做出过多评论。
此时,国美比较适当的反应应该是什么呢?最正确的反应应该是以此事的法律大背景为理由,尽量不讨论此事。例如,国美可以对外表态说:“我们认为这里有对相关法律和文件的误解。我们会和律师再次审查相关文件,但是因为牵扯到有关证券监管法规,我们暂时不适宜做公开回应。”这样,媒体应该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任何和司法相关的事项应该尽量独立于媒体的压力,这在香港这样的成熟法制社会更应如此。最终,如果此事不走入司法程序,也就到此为止了。即使此事最终进入司法程序,这也是一个最好的回应,毕竟若是牵扯到可能的司法问题,过早对外表态都是既没有实际意义、对当事人也非常不利的。
但是,国美的反应,或者说国美在其公关公司指使下的反应,又一次让人大跌眼镜。这让人不禁在惊叹于国美公关公司移花接木、胡搅蛮缠的深厚功力之余,对其顽固的928惯性思维和战争企图扼腕叹息。
根据媒体的报道,国美的回应大致可以总结为两点:一是陈晓没有撒谎,或者叫做无意撒谎;二是黄光裕被捕导致授信额度大减。但是,稍有逻辑思维的人就知道这两个所谓观点实在显得有点莫名其妙,语无伦次。
先看看第一点,即陈晓无意撒谎。这算是一种胡搅蛮缠吗?实际上,David Webb的文章有充分的事实依据,任何人只要读完全文,无须David Webb点明,即可和他得出同样的结论。但是,国美的公关公司除了苍白地辩解“我们无意撒谎”外,却没有给出任何证据!别说对David Webb提出的证据逐一反驳,就算是最基本的、可以完成起码因果逻辑的说明都没有。如果国美能让《新京报》站出来说:“我们的引言有误”,那就很有力!可惜《新京报》没有表述失误,这样国美的澄清就像睁着眼说瞎话,对着证据拼命抵赖了。谎话说1000遍也还是谎话,如果说陈晓那样说还情有可原,这次的所谓澄清辩解则是让人有点无可奈何了。
再看第二点,即黄光裕被捕造成国美受到一些影响。这算是一种移花接木吗?David Webb说的是当时董事会的表述有误导,这个指控本身和黄光裕完全没有关系。况且,当初陈晓之所以会对《新京报》作出有矛盾的陈述,恰恰是为了在股权之争中扳倒黄光裕,可以说是为了胜利而不计代价,甚至不惜将自己置于欺骗股东的险境!但是,等到股权争夺结束,该为自己的太过火言论还债的时候,却用所谓“澄清”生生将黄光裕拉了进来,试图移花接木,把火力吸引到别人身上。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做法,让人不得不觉得用心十分险恶!
既然和解了,就该处处露出善意。在国美发表和解公告后,我们看到黄光裕一方显得很安静,体现出希望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框架内解决剩余矛盾的态度。即使出现David Webb这件事,本该拍手称快,但是对外也表现得云淡风轻。尽管多数人仍然相信黄光裕一方还在努力寻求让陈晓离开,不过为了保护国美,这种努力会私下进行,寻找一个体面的方式和合适的时间。但是,与此同时,从国美董事会一边表现出来的却是另一番场景。除了通过不断表白董事会的贡献来强调自己的价值外,在遭到评论人士指责时还不忘第一时间拉上黄光裕来做挡箭牌,这些在挑起事端的同时其实也显示了一种心虚。这种一方积极和解,一方加紧谋划的“和解局面”,不知会将国美的和解带向何方?
(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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