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商场斥资3亿购买南昌联发广场物业
天虹商场今日公告,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持续增长需要,6月1日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与南昌联发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前期协议》,拟购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与绿茵路交汇处的联发广场地上一层至地上四层物业,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用于开设天虹商场。项目总成交金额为3亿元(不含税)。该项目目前处于在建状态。天虹商场表示,购置联发广场开设商场,有利于公司扩展连锁门店网络,增加固定资产,建立稳定的经营场所,扩大市场影响力和提升行业地位。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1年6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5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光权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购置南昌市联发广场开设商场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向南昌联发置业有限公司购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中大道联发广场地上一层至地上四层物业,约38,000平方米,用于开设天虹商场。同意公司使用31,836万元购置该物业(含税),后续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预计约为4,298万元。该项目投资合计约为36,134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投资注册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由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壹仟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购置南昌联发广场,公司名称暂定为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的名称为准)。在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之前,由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购置南昌联发广场的前期买卖协议,待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之后,由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签署购置南昌联发广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总经理年薪由基本年薪、住房补贴、绩效年薪、EVA年薪组成,同意公司总经理2010年度薪酬。
因董事赖伟宣先生与本议案有直接关联关系,已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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