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商场收购万店通连锁便利 全员销售APP上线
天虹商场12月9日晚间公告,公司根据发展战略,打造了一款基于手机终端的电子商务交易软件“天虹微品”。该款B2C2C全员销售APP计划于12月10日起先对深圳地区员工开放。
天虹微品通过精选商品传送至手机端,“店主”可根据需要在自己开设的“网店”编辑商品,再利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将商品分享至自己的社交圈,提供服务,形成销售。公司负责商品采购和库存管理、营销图文制作、订单处理、物流配送和统一客服等工作,并对“店主”销售和服务行为进行严格管控。
随着“天虹微品”的上线,公司已形成“天虹微信、天虹微店、天虹微品”的全渠道移动端口布局。因上述业务仍处在初期阶段,未来取得的实际效果尚待观察,该业务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另外,公司将以不超过3000万元(含税),受让深圳市外贸通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通达”)持有的深圳市万店通商贸有限公司(简称“万店通”)100%股权,并与深圳通达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证券时报)
天虹商场拟不超3000万元收购万店通
天虹商场周二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拟以不超过3000万元受让深圳市外贸通达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万店通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与深圳通达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万店通是一家连锁便利店经营管理的企业,目前已在深圳、东莞地区共开设约153家直营及加盟便利店。2014年1-3月万店通实行营业收入2523.81万元,亏损327.59万元。万店通在评估基准日2014年3月31日评估值为3515.5万元。
天虹商场表示,收购万店通将有助于公司提早实现规模效应,完善公司在便利店市场的布局,达到公司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目的。
(全景网)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南昌九洲天虹广场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况
2012年10月11日,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置业”)于2012年10月19日成功竞得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新城九洲大街以南、抚生路以西、金鼎路以北(控规D03-0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于当日与南昌市地产交易中心签署了该地块的《成交确认书》。
2014年12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南昌九洲天虹广场项目的议案》,同意南昌置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将其打造成总建筑面积约32.43万平方米的满足高标准综合商务需求的城市综合体(以下简称“南昌九洲天虹广场项目”)。该项目建设投资约157,245.61万元(含楼体建造、商场装修及设备购置等),另外已支付购买土地使用权的金额约33,911.39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融资。项目建设期约3年,预计2017年建成开业。
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书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路318号天虹商场8楼
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100%持股公司。
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资质【赣建房开字5953号】。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南昌九洲天虹广场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新城九洲大街以南、抚生路以西、金鼎路以北,该项目将规划成“甲级写字楼+时尚购物中心+定位于白领阶层的中高端住宅”之满足高标准综合商务需求的城市综合体,并计划按容积率5.0进行开发建设,建设施工将分为两期进行:一期将建设高层住宅及沿街商业;二期将建设购物中心和超高写字楼。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43万平方米,其中购物中心约11.80万平方米,写字楼约4.44万平方米(其中0.20万平方米用于华中区总部使用),沿街商业约0.79万平方米,住宅约4.70万平方米,停车场及设备用房等约10.70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除配套使用的停车场及设备用房等之外,公司计划将约9.72万平方米物业对外出售,剩余物业自行持有用于购物中心经营和华中区总部使用。
四、项目投资建设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九洲天虹广场项目位置好、体量大、影响力广,对公司发展江西市场有重要战略意义。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公司获得区域规模优势,实现门店协同效应,巩固和提高公司在江西省和南昌市的市场占有率,加强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确立公司在江西省的商业地位。该项目所建设的购物中心在国内未来零售市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符合未来零售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投资建设有利于增加公司自有物业比重,增强财务稳健性,亦不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发生改变,也不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2月8日,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南昌九洲天虹广场项目的一期开发建设需要,同意下属子公司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置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3年期3亿元的项目贷款,并由公司对南昌置业申请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7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路318号天虹商场8楼
法定代表人:高书林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金融、证券、保险、期货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100%持股公司。
财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76,417.68万元、负债总额57,695.91万元、净资产18,721.76万元、资产负债率75.50%;2013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2.76万元、净利润-383.53万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73,452.65万元、负债总额54,842.57万元、净资产18,610.08万元、资产负债率74.66%;2014年1-9月,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2.82万元、净利润-111.6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金额:3亿元人民币。
期限:3年。
具体内容以银行最后审批通过签订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南昌置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100%持股的公司。为满足南昌九洲天虹广场项目的一期开发建设要求,南昌置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3年期3亿元的项目贷款,公司对上述贷款申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属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责任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苏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本次公司对南昌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总额为6.2亿元,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4.36%。
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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