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拟提前终止库车友好时尚购物中心经营
联商网消息:日前,新疆友好集团发布公告,宣布拟提前终止库车友好时尚购物中心(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经营。
友好集团方面认为:提前终止经营库车友好时尚购物中心,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减少该项目在培育期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压力。因该项目前期发生的长期待摊等费用尚未摊销完毕,提前终止经营该项目预计将影响本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798万元。
根据公告,库车友好时尚购物中心于2014年12月5日开业。
经营情况与预期目标差距过大是友好集团决定提前终止库车友好时尚购物中心经营的主要原因。
友好集团在公告中指出:受国内及自治区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的影响,近两年来,公司商业主营业务的经营承受着业态转型和电商崛起的双重压力,新拓门店的培育期较预期均有所延长,加之该项目所处地区的第二产业占其地方生产总值的50%以上,其中又以石油、天然气和煤化工等能源产业为主,因相关产业受宏观经济政策调控影响较为明显,使得该项目目标客群人数明显减少,客群消费能力亦有所下降,经营情况与公司预期目标存在较大差距。为降低该项目经营成本,2016年8月,公司与 德丰房地产公司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签订《变更协议》,将该项目2016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的房产租金总额由13,727.67万元减少至11,889.14万元,设备设施租赁费仍按照原《租赁合同》执行。
2017年,友好集团与德丰房地产公司进行协商、谈判,先后提议以减免部分租金、调整租金缴纳期限等方式,进一步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缓解该项目经营压力,以期在尽可能保证公司利 益的同时,实现该项目持续、稳定经营,但双方始终未能就上述提议达成一致意见。
在与德丰房地产公司积极沟通协商的过程中,友好集团收到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本, 德丰房地产公司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本友好集团,而友好集团预计该项目未来3-5年内难以实现盈利,为了最大程度减少该项目的经营性亏损,经审慎研究,现拟提前终止该项目的经营,并拟向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反诉,请求法院解除公司与德丰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
(来源:联商网 罗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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