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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王填:建议优化增值税征管体制

来源: 联商网 2019-03-05 14:09

联商网消息:长期以来,实体零售与电商平台发展不平衡与税收征管制度差别对待的争议由来已久,实质性影响了实体零售企业的发展,阻碍了消费体制改革。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认为,为改善这一不公平税负的现状,建议优化增值税征管体制,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有序推进消费税改革。

为此,王填建议:

1.从增值税征管体制来看,目前主要存在留抵退税问题、跨区域征收问题和税率水平不统一问题等三个方面。建议:一是将实体零售企业的留抵退税安排纳入改革进程,重点支持绿色生产、智能服务和带动就业的企业,以实际获得的增值税票据为基础,以三年均值为周期,确定退还比例;二是坚持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的原则不变,尽快由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一个以实际增加值规模或是销售收入水平为基础的税额地区间分享办法,既确保地方利益,又降低企业经营负担;三是抓紧推进增值税税率改革,按照三档变两档的方向实施税率并轨,建议取消10%的税率,将其合并到6%的税率征收范围,并按照实际税负相平衡的原则,将制造业、租赁业的税率水平降为12%。

2.从企业所得税的制度来看,目前主要是税率水平和税前扣除两个大的制度改革领域。在税率水平上,建议对租用实体零售企业的柜台和店面的小微企业执行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并实施租金(租金水平可以由政府指导)税前扣除政策。在税前扣除上,建议将实体零售企业的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技术创新纳入国家创新体系保障和支持的范围,并允许符合要求的研发费用实施税前加计75%的扣除比例;建议参照“一带一路”的企业海外投资政策,允许跨区域经营的分子公司进行直接并表核算,并将企业的执行情况纳入诚信体系进行管理。

3.从消费税改革的方向来看,建议按照基本的改革方面实施分段征收的安排。在继续坚持目前对进口环节和生产环节征收的基础上,以出厂后的物流费用、入场费用和销售费用等流通费用为基础,在零售环节征收流通阶段的消费税。为征管上的便利和总体税负的平衡,建议将消费税税率相应地降低,并由价内征收改为价外征收。同时,支持实体零售企业将代征的消费税税款在上缴周期内形成一定程度的资金池业务,以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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