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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连锁超市、便利开新店可获奖励

来源: 联商网 西泠雪 2021-04-19 09:49

近日,石家庄市印发了《关于支持商贸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措施》,出台15条政策举措,该措施即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与此文件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企业”的原则执行。其中,对达到一定条件的大中型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等,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据悉,在减免方面,将对商贸服务企业减免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同时降低企业水、电、气、暖使用成本;对租用行政事业单位公有房屋的商贸企业,实行租金“一免一减半”政策,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征收1个月房租。

支持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利用中央财政预拨我市的推动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专项资金,择优重点用于支持建设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或改造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菜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等。

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利用省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对省市重点引进或建设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项目、重点电商创新项目及开展的线上促销活动进行奖补;举办网购狂欢节等新型线上消费促进活动,激活消费市场,促进消费回补。

支持连锁企业扩大门店数量。对于门店数量达到5家以上的大中型超市企业、连锁门店数量达到20家以上的便利店企业,新建门店或设置流动售卖点,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支持餐饮企业拓展线上业务,发展线上订餐、线下配送业务,对在2021年上半年实现单店网络营业额超过150万元的餐饮企业,按网络营业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对于建设外卖配送平台并在行业内成功推广使用的,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此外,支持夜经济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夜经济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培育一批商旅文体等业态融合、特色鲜明的夜经济活动和品牌项目,推进夜经济向多元化的夜生活升级,提升夜间消费品质。

开展全市性全方位促消费活动。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引进新型业态,创新消费方式,通过发放惠民红包、举办购物节、美食节、进出口产品展销、会展等系列促销活动,强化消费带动,促进消费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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