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新田“分手”,大商郑州最后一家百货店将退场
大商与新田终究还是分了。
7月29日,郑州国贸大商新玛特郑州总店(以下简称大商国贸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张贴了“限期搬离公告”,该公告要求大商股份(郑州)商贸有限公司、大商集团郑州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自公告发出后7日内搬离。
同日,大商集团郑州公司、新田集团相关人士均向大河报·大河财立方做出证实,双方就“撤店事宜”早已开启磋商。新田方强调,“双方沟通范围仅限于‘撤店’,无继续合作的可能”。
至此,大商与新田官宣“分手”,大商在郑州市场的最后一家百货店即将退场。这也意味着,在经历了十余年的对外承租后,大商国贸店正式回到物业方新田手中。
“迟到分手”被法院公告揭晓
新田与大商十余年情断
一纸法院“限期搬离公告”上墙,标志着新田与大商分手进入了7天倒计时。
据了解,双方合作项目为大商国贸店,共计8层,面积约7.2万平方米,于2008年4月18日开业。该店业主方为河南新田置业有限公司,双方于2006年9月30日签约。而今的一张公告,也意味着“大商新玛特”的店招或不久后摘除,双方15年姻缘就此画上句号。
如记者在现场所见,该公告称,大商与河南郑州国贸商业有限公司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郑州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10月做出了(2019)郑仲裁字第0613号判决书已生效。申请人河南新田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郑州国贸商业有限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据该公告,事因大商国贸店即将发生“易主”,与之相关的商户有两种选项:如需继续经营的,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7日内,与河南郑州国贸商业有限公司联系并书面确认;如不再续约经营的,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7日内将所属全部物品搬离涉案房产。逾期未书面确认又不搬离的,郑州中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与此同时,公告中写到,如该公司员工有意在该商场继续工作,可与河南郑州国贸商业有限公司联系并书面确认。
这则公告披露了两个重要信息:
其一,当下发生的新田与大商“分手”,早在2019年10月就有了仲裁裁定,而今只是推进至执行环节。
其二,与大商郑州紫荆山百货店一样,新田要求大商撤离做出同步接收物业、商家、员工三项准备。
7月30日,大商集团郑州公司、新田集团相关人士均向大河报·大河财立方做出证实,双方就“撤店事宜”早先已开启磋商。大商方面称,该集团公司总裁田德斌专门来到郑州,就相关事宜进行谈判。与过往不同,双方友好谈判,整体趋势不错。而新田方面则强调,“双方沟通范围仅限于‘撤店’,无继续合作的可能”。
当日现场,不少商户对此公告表示在意料之中,并已经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去留选择,多数门店客流并未受很大影响。
商户“淡定”的背后,是对今日大商与新田双方分手结果的预判兑现。去年6月,记者在探访该店时看到,商场一至三楼多数柜台正常营业,但三至五楼部分柜台已撤出。今年春节前,记者再访此店,空铺总量确有下降,但门店客流、品牌优势度并无根本性改观。
有供应商表示,随着大商近年来在郑州陆续撤出多家门店,作为郑州总店,大商能否以最大力量保住最后的“大本营”,这逐渐成为不少商户心中的问号。
不仅如此,有新田商业高层透露,自去年5月以来,大商国贸店的商户就与该公司搭线、沟通,希望能够在店内持续经营。“不少商户提出,让新田商业接管门店、接收商户资源。但该案在推进过程中,我们在当时无法给出明确回复。”
国贸店为大商郑州“承重墙”
昔日“铁盟友”三年四度强“掰腕”
新田与大商“交接”国贸店,并非新闻。
2018年后,“新田与大商起摩擦”,是省内商界人士茶余饭后不定期出现的话题。
2020年4月以来,传闻的节奏突然提速,“新田即将对大商国贸店‘清场’”,在零售商、品牌商中高频传播。更不乏部分商家就此同新田主动沟通。值得一提的是,新版传闻出现的时间,恰与大商郑州紫荆山百货店(以下简称大商紫百店)向业主方整店“移交”时间,基本吻合。
但与大商紫百店处境不同,大商国贸店不仅保持赢利,更是大商在郑州地区百货业态板块唯一的“承重墙”。2020年以来,该公司已先后关闭金博大店、中原新城店,“移交”紫百店,国贸店也就成为它在郑州市场的独苗。
公众所知,2006年大商入豫开疆,以4.21亿元天价租金拿下郑州金博大购物中心3年物业经营权,由此建立在河南市场的根基。鲜为公众所知的是,与该事件同步发生的,是大商与新田置业就进驻国贸360广场早在接洽中,“天价竞拍”过后,双方迅速完成了签约。
“当年大商入豫,显现出如东北虎下山般的凶悍,尤其在商用物业卡位战竞争中,出手相当霸气。”有知情人透露,2006年,新田置业尚未筹备商业公司。正是其看到了大商在竞拍金博大购物中心物业时的“气吞山河”,拒绝了其他商企的合作邀约,果断选择了大商。
时过境迁,今日一纸公告,揭开了双方在近三年激烈交手的过往。公开信息显示,双方在明面上至少有过4次“掰腕”。这分别是:
2019年5月
新田置业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解除该公司与大商签订租赁协议。同年10月,该机构作出的“(2019)郑仲裁字第0613号裁决书”显示,双方由2006年9月30日签订的《房屋租赁与管理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备忘录”,于2019年5月5日解除。大商股份公司、大商新玛特公司,向新田置业、国贸公司支付违约金2903万元。
2019年6月
大商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2019年8月
大商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合同效力”。
2020年4月
大商第三次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仲裁裁决(指郑仲裁字第0613号裁决书)”。
简要概括上述四案,由2017年大商欠租事件引发,新田方提请仲裁撤销与大商房屋租赁协议。大商前期不希望通过仲裁途径解决,后期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撤销仲裁结果,却是三诉、三输。2019年年底以来,大商国贸店已处于无房屋租赁合同的“裸奔”状态,不具备承接品牌商入场经营的条件。
有业内人士透露,数月前,新田置业已着手筹备对大商国贸店“接盘”。大商欠租,仅是双方矛盾的导火索。根本原因,则是大商在国贸店经营业绩持续下滑的状况下,找不到有效解决路径,以及缺少积极配合业主方改造升级物业的态度。“这会拖累新田360广场国贸店物业资产估值,是新田绝不允许的。”
大商财报中,2014年~2019年,国贸店营收呈持续下滑状态,2016年下滑过亿
新田“送客”
提防大商耗杀国贸360资产价值
新田对大商国贸店似乎早已做好“送客”的准备。
这从其对整座商场“平稳过渡”的接盘方式,可见端倪。由新田主刀的这次“平稳过渡”,更凸显其操盘人的把控能力。事实上,此次交接即使“平稳”,也或让新田经营团队、财力、供应链短期内高度承压。
据了解,一家零售店的核心经营要素物业、经营团队和供应链。前两者,新田均自持并占主动权。而今,供应商群体“选队”的新动向,无疑高度契合了新田的诉求。
新田为何执意“送走”大商?
新田方面告知,在国贸店项目上,大商与新田合作模式为“底租+销售利润分成”。2016年以来,该店经营状况每况愈下,深刻影响新田利益。2018年以来,大商多次以“非正当理由”停付租金。几乎同时发生的,是该店出现商品销售绕开收银系统结算(业内称为“跳单”),新田抓到了多起实证。上述两点,直接侵犯新田利益,导致其发生经营风险。这在2019年至2020年郑州市仲裁委员会、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受理的案件中,均有清晰呈现。
客观来看,欠租、销售“跳单”,都是新田与大商“掰腕”中可以借用的力量。依照常理,业主方通过仲裁及司法程序理顺合作关系、明晰“底线”后,完全可让大商继续经营。但是,事情却并未照此发展。
另值得一提的是,大商国贸店的经营面积是隔壁新田360国贸店近1倍,但近年来,二者在年销售规模方面呈现的反差却越来越大。
那么,新田今日对大商发出“送客”令,是否在3年前就已酝酿了路线图?
2020年6月,新田集团一高管在接受大河报·大河财立方独家采访时,对“新田3年前计划取代大商门店”予以否认。其称,大商与新田是“租赁+合作”关系。至2020年3月,大商金博大店撤店前,该公司仍希望大商能加速进行门店调整、品牌结构升级,联手推进整栋商业物业的经营面貌,以应对花园路商圈越发强劲的竞争。但事与愿违,大商对“新田诉求”表示无法跟进或难有效匹配。
“过往数年,多个国际中高端品牌由大商国贸店不断撤场,新田方面曾多次提醒,均被大商驳回。”新田集团一高管称,该店运营仅十余年出头,却经历了数位店长。2016年以来,大商郑州集团的高管层震荡和人力资源的持续调整,或是该店销售业绩持续下滑的原因之一。
催化新田做出“送客”决定的条件,是去年4月大商发生多起关店事件。这让新田看到了大商在解决“问题门店”时,不具备自我救赎的能力,更拿不出替代性的新业态和有效的解决路径。“在国贸360物业上,新田不允许大商重现‘金博大店撤店’风波。”
郑州百货店尽失
大商在河南市场已无“城防”
失去国贸店,意味着大商在郑州市场已无“城防”。
据了解,大商自2006年入豫、2008年成立郑州地区集团,最高峰时门店数量逼近30家。而今,该公司在省内郑州、开封、许昌、商丘、驻马店、洛阳6市的门店数量仅剩十余个。但在省会郑州,大商再无主力百货店做支撑,仅剩建设路、京广路、天明路、宝龙广场4家超市。这与大商以百货业起家的底色和既往其骁勇于国内零售江湖的霸主身份不符。
在2021年初,大商集团旗下郑州地区集团、新乡地区集团、漯(河)信(阳)公司已进行整合,三者合并后改称大商集团河南地区集团公司。大商河南拟以既有位于9个省辖市的19家门店(含超市)为河南店网基础,重构自身竞争优势。
但国贸店,对大商意味着什么?
“毫无疑问,国贸店是大商在河南市场唯一拿得出手的‘招牌’。一旦失去它,大商就失去了在区域市场的战略根基。”多位省内零售人士对此形成了较一致的看法。
上述人士分析,从表象看,这是一家门店的得失,损失年净利润不足亿元。但从深层次看,“留下国贸店”,是大商在河南保住品牌商誉、供应链、客源活跃度等关键资源的底牌,日后可重新探寻突破机会。反之,此前十余年的经营积累会被严重消耗,乃至触动大商郑州地区集团这一建制的存在价值。这包括,其与河南省内地产商的资源沟通与议价能力,现存门店对品牌商、供应商在财务周期、账款支付等条件的话语权,或产生连锁反应。
2020年4月28日,大商集团副主席、郑州地区集团董事长吕伟顺在接受大河报·大河财立方专访时表示,大商不会撤出河南市场,正在寻找新的可拓展门店。当前,大商正在努力修复与供应商合作信心,努力为河南市场引入更多品牌“首店”。受疫情影响,大商原定同年5月份在郑州召开“全国品牌商大会”被迫延迟。这场大会也被业界认为是倾大商全集团之力向河南支援的清晰信号。
而今,大商国贸店发生“平稳过渡”,其筹备的全国品牌商大会已无“合适载体”做支撑。未被外界所知的是,近一个月以来,随着大商国贸店去向的进一步明朗化,郑州花园路商圈的多家同业闻风而动,向大商的合作品牌商、意向合作商频频递出“橄榄枝”。
“大商在河南市场出现的局部塌陷,显现的是大商内部的系统性风险,绝非单一区域市场受挫的孤例。”新零售资深专家、国家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家鲍跃忠认为,大商所代表的一批国内传统实体商企,受制于自身机制沉疴、人才梯队更新低效,迟迟拿不出与市场需求匹配的新业态和新的服务产品,因而,它在本轮消费转型过程中出现了掉队。
就如时下,郑州市场留给大商选择“下一步”的时间不多了,消费者、零售界对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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