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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钱支付被央行重罚1004万 王健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来源: 联商网 CC 2022-02-08 11:56

2022年以来,第三方支付领域首张千万级巨额罚单公布。

2月7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因存在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等四宗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1004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党晓强(时任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总经理)被处罚人民币3.5万元。对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滕士军(时任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被处罚人民币8.5万元。对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

此外,得仕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行为,被处以人民币430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企查查APP显示,快钱支付结合各类消费场景,运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打造创新型金融科技平台,是国内首批第三方支付机构之一,2011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注册资本4亿元,由福州网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南宁欣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最终受益人为万达董事长王健林。据官网显示,2014年底,快钱与万达集团达成战略控股合作。

《中国反洗钱报告2020》显示,2020年,央行共对614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其中87%为法人机构,依法处罚反洗钱违规机构537家,罚款金额5.26亿元,处罚违规个人1000人,罚款金额2468万元,反洗钱监管处罚总额较往年明显上升。

2021年10月央行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标志着支付监管力度升级,对跨境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采取严防高压态势。

2021年1月,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六十六条明确提出,非银行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据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8月1日施行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更是完善了反洗钱义务主体范围,正式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纳入适用范围。

近期,央行发布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完善了银行、证券、保险、非银行支付、信托、资产管理等行业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要求支付机构在开立支付账户、出售记名预付卡、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金额较大的支付处理等环节,必须开展客户尽职调查,采取包括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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