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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效化妆品新时代来临

来源: 青眼 方良 2022-03-03 09:36

2022年,随着功效宣称摘要的上线,化妆品行业正式迈入功效新元年。在全面功效评价时代之下,各企业/品牌不仅开始了在护肤品功效上的“角逐”,彩妆、洗护、个护产品如何进行功效评价也不容忽视。

新品锐减,实力大比拼

据大麦星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月18日,今年已备案的国产普通化妆品为5268款,同比下降了99%;从品类上来看,今年备案产品前十品类依次为:液态精华、贴片面膜、乳液/面霜、洁面、洗发水、沐浴露、香水、唇彩/唇蜜/唇釉、唇膏/口红和粉底液/膏,其中,液态精华共备案了1495款、贴片面膜备案了818款、乳液/面霜备案数为754款。整体来看,今年以来备案的新品中,仍是以护肤为主。 

化妆品新品备案减少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一系列新规不无关系,典型如原料报送码、安全评估报告、功效宣称评价报告等资料的难度大大增加。而这些所带来的企业成本增加也是肉眼可见。此前就曾有不少行业人士认为,“行业中有实力的大企业和小企业之间的差距将越来越大。”

事实上,通过目前各新产品提交的功效宣称资料,也不难发现品牌间的实力比拼已高下立见。

据青眼观察,目前大多企业备案的护肤产品是以保湿功效为主,且多数产品均是采用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这一评价方式;而行业稍有实力的企业所备案的产品则宣称了更多的功效,且采用的功效评价方式也是以人体功效评价为主。譬如,上海一家公司近期备案的“蓝铜肽紧致精华霜”即是宣称了紧致、抗皱和保湿3种功效,并且每种功效均采用了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和实验室试验2种评价方式。也就是说,一款产品共出具了6个功效评价报告,成本投入之高不言而喻。

▍ 截自国家药监局 

“不同功效、不同的评价方式的背后,实际就是成本的不同。”一位业内人士直言道。“理论上来看,宣称3个功效且采用了人体功效评价的产品,一定会比只做了一个功效评价的产品,更具竞争力。”甚至还有人认为,“现在是不等产品上市,仅从备案资料中就可以看到品牌间的实力悬殊了。”

功效底妆上线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备案的新品中,青眼发现了部分彩妆产品也提交了功效宣称的摘要。譬如,橘朵旗下的一款定妆喷雾和CODEMINT的一款粉底液就均提交了保湿的功效宣称评价摘要。根据备案信息,这2个产品的功效宣称分别为“保湿”和“保湿、美容修饰”。

▍ 截自国家药监局官网 

定妆喷雾和粉底液属于彩妆范畴,显而易见,彩妆也要做功效评价。

对此,多位法规工程师均表示,“确实如此”。广东尚品汇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彩妆研发主任林丽隽说,“与护肤一致,如果彩妆宣称了‘保湿’,也需要做功效评价。”

目前来看,大多宣称了保湿功效的彩妆,采用的都是“文献资料”这一评价方式。“一般粉底液里添加甘油、1,2-戊二醇等成分,企业就可以用这两种成分的文献来证明产品的保湿功效。因此,彩妆尤其是底妆产品宣称保湿功效并不罕见。”一位研发工程师说,“这也就意味着,此前宣称了‘保湿’的彩妆产品,之后需要补交功效评价资料。”

根据《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下称《规范》),“同一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多色号系列彩妆产品,可以抽检形式开展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抽检产品数量应当不低于系列产品总数量的20%,总数不足5个的以5个计。应当优先选择着色剂含量最低的产品开展功效宣称评价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对此,安瑞检测认证(广东)有限公司化妆品功效实验室主任李成解释称,“同一彩妆产品的不同色号,可以只做部分色号的功效评价,因为它们的配方都是一样的。”

全面功效新时代

另值得关注的是,不少法规工程师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负责人还告诉青眼,即便彩妆产品没有宣称“保湿”或其他功效,但是其宣称中带有了时间等量化指标,按规定也需要进行功效评价。 “不止是彩妆,护肤、洗护等产品也一样,只要宣称了量化指标,就需要进行功效评价。 ” 

根据《规范》,宣称量化指标的(时间、统计数据等)化妆品,需要在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中任选一种评价方式进行,同时也可搭配文献资料或数据研究的评价方式。

▍截自《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林丽隽表示,“功效评价的法规是适用于所有化妆品的,并不是只针对护肤品。”广州美易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如果彩妆产品的宣称中没有带时间,也没有带其他功效,就不需要进行功效评价;还有些功效豁免的洗护产品等,如果宣称没有带时间,也不需要进行功效评价。”

据了解,由于彩妆的产品属性,往往更长的持妆/定妆效果会更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因此,宣称量化指标的彩妆产品在行业内也是司空见惯。青眼在天猫京东等平台上看到,不少彩妆品牌旗下的定妆喷雾、粉底液等产品的宣称中均含有了“12小时持妆”“16小时持妆”甚至是“24小时持妆”等。此外,护肤产品中宣称“4周淡纹”“8小时保湿”的产品也比比皆是;而不少洗发水则含有“48小时劲爽”等宣称。

▍截自天猫平台(3月2日20时许截图)

由此可见,化妆品宣称量化指标在行业内十分普遍,根据新规要求,老产品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慢慢补交资料,但新产品必须在备案时就提交功效宣称摘要。

实际上,此前青眼梳理第一波“功效”化妆品时发现,已有不少企业为了加大自身产品的竞争力,因此选择了“8小时长效保湿”等人体功效评价项目(详见《第一波“功效”化妆品来了!》)。在护肤领域,对量化指标宣称的产品进行功效评价已较为常见。不过,多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负责人却普遍称,“目前还没有做彩妆的功效评价”或是“做的很少”。

苏州一家检测机构的负责人称,“量化宣称也可以选择消费者评价和实验室试验,这两种方法是品牌方或工厂自己可以做的,所以我们这里还没有接到相关的订单。”一位行业资深人士认为,“其实很多产品实际上的持妆或定妆的效果并没有所宣称的那么好,洗护产品也是,可能并不能达到所宣称的时间,之后补交功效评价时,说不定会有很多产品会因此而注销备案。”

虽然,在功效评价的新规出来后,行业的关注点多在护肤品领域,但不可否认,功效评价确实是全行业都需要面对的问题。

本文为联商网经青眼授权转载,版权归青眼所有,不代表联商网立场,如若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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