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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300万!资生堂状告多家化妆品公司

来源: 青眼 小朱 2024-10-21 17:15

资生堂 诸振家

出品/青眼

作者/小朱

处于“变革进行时”的资生堂中国,正在“悄然”发力知识产权保护。

近日,青眼从人民法院公告网获悉,资生堂(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资生堂中国)以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纠纷为由,将广州聚以汇商贸有限公司(下称:聚以汇商贸)、广州市雅氏化妆品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雅氏)等多个法律主体告上法庭,并向它们提出赔偿300万元等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诉讼涉及资生堂旗下屡被“仿冒”的知名防晒品牌安热沙,而300万元的赔偿诉求,则或是资生堂入华以来最高的侵权索赔金额之一。

资生堂中国提出五项诉求

法院公告称被告“下落不明”

前不久,根据人民法院网刊登公告显示,因原告资生堂中国与被告聚以汇商贸、广州雅氏、日究社株式会(广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日究社)、深圳市御仲堂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御仲堂贸易)、张某音、李某、廖某迎、黄某巧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纠纷一案,资生堂中国为此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出五项诉求。


▍截自人民法院公告网

青眼梳理发现,多项诉求的核心均围绕资生堂旗下品牌ANESSA(安热沙)商标遭遇侵权展开。例如,资生堂中国请求法院判令八被告停止对其有一定影响的ANESSA“小金瓶”防晒系列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包括停止生产、委托他人生产、销售和原告有一定影响的ANESSA“小金瓶”防晒系列商品名称、包装、装潢近似的侵权产品、销毁库存等。

另外,资生堂中国还请求法院判令八被告停止侵害其第11115855号注册商标使用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生产侵权产品、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关闭侵权链接和店铺、停止许诺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等。

根据天眼查商标查询平台显示,11115855号商标名称为“ANESSA”,由株式会社资生堂于2012年6月申请,国际分类为3类日化用品商标,当前状态为商标已注册,许可使用期限至2026年3月。


▍1115855号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公告

与此同时,资生堂中国要求被告消除侵权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根据公告显示,资生堂中国请求判令八被告在《瑞丽服饰美容》、《时尚芭莎》等知名媒体及天猫平台首页上发表公开声明,消除对其侵权行为的影响,并对八被告的侵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判令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为制止被告侵权行为支付的合理费用合计300万元。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此次被告主体涉及化妆品产业链多个环节,例如分别成立于2014年、2017年的聚以汇、御仲堂贸易涉足批发业,在2021年成立的日究社企业类型则为零售业,而广州雅氏则立足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成立时长超16年。另据广州雅氏1688店铺主页显示,广州雅氏为OEM/ODM一站式贴牌代加工源头厂家,可加工面膜、个护、洁面等诸多品类,声称拥有十余款特证。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7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36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通告中,广州雅氏生产的雅氏美白保湿防晒霜因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被通报。

前述公告还指出,“因你(被告)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青眼调查了解到,资生堂入华以来曾多次因产品遭侵权发起诉讼。2008年,资生堂中国因相关企业在字号和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与“资生堂”、“SHISEIDO”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标志及商标,将多家中国公司等主体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相关损失480万元。2022年,资生堂又因CPB外观设计专利遭侵权为由,将浙江美人计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告上法庭。

国内外品牌密集“开火”

假冒行为屡屡误伤品牌

资生堂中国此次诉讼,可谓是今年美妆品牌集体“维权”的缩影。

青眼注意到,今年以来,无论是国际巨头还是国内品牌,都向侵权行为密集“开火”。例如,今年7月,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雅诗兰黛公司)在一桩涉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案件中胜诉,起因源于其旗下悦木之源产品被侵权,随后将商标侵权方、被控侵权产品经营者、生产方告上法庭。

法院判定,被告未经雅诗兰黛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其有一定影响商品的包装装潢相近似的标识,造成与商品相混淆,具有攀附商品声誉、为自已谋取商业机会的主观恶意,并构成不正当竞争,对被告方的商标侵权部分顶格适用了5倍的惩罚性赔偿,最终判被告方共赔偿雅诗兰黛公司1057万元,这也成为近年来化妆品行业罕见的千万级赔偿案件。

同样,日化巨头宝洁也在中国市场向侵权行为持续“开火”。据天眼查显示,仅今年以来,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就已超过800起诉讼。

另外,上海家化、广州蓝月亮、阿道夫等国产品牌同样深受商标被侵权的困扰。例如,上海家化、广州蓝月亮同样作为原告,分别面对六神、蓝月亮商标被侵权的情况,今年以来共起诉了超600家便利店、商超等。


对此,有业内人士直言,“国内外美妆日化品牌商标维权之战已然打响,而‘集体开火’的背后,更多的是品牌的无奈”。

青眼注意到,如今,商标侵权抑或假冒产品,不仅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造成品牌的经济损失,甚至品牌声誉也会被“误伤”。

例如上文中的防晒品牌安热沙,作为屡被假冒的热门品牌,安热沙曾多次被抽检不合格。然而,经资生堂中国公司以及涉事当地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均发现不合格产品并非安热沙正规产品。

无独有偶,国货品牌薇诺娜近期也出现在相关不符合规定化妆品通告中,随后贝泰妮发布官方声明,经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面对美妆品牌屡被侵权与假冒的困境,相关监管部门也在积极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就在今年,安徽省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称,该市市监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侦查,成功破获了一起特大非法网络制售假冒知名品牌化妆品案,涉案货值金额达2.5亿元,这是今年以来,最大的一起网络制售假化妆品案件。

首个国家级化妆品维权中心运行保护知识产权仍需全社会合力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提到的,当利润达到10%时,便有人蠢蠢欲动;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有人敢于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时,他们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青眼注意到,化妆品侵权与假冒现象之所以屡禁不绝,除了其背后的巨大利益驱使外,目前企业、平台、各地监管部门仍未形成真正的合力,未对造假现象形成全覆盖的法网也是重要原因。

在去年上海两会期间,自然堂集团公共事务总经理陈娟玲就曾提交《关于加强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推动美丽健康产业发展的建议》,直言“不少伪劣的化妆品摇身一变频频侵权,逐渐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严重影响坚持原创、致力研发的行业风气,危害并制约了化妆品产业的正常健康发展。”

陈娟玲指出,光靠企业有限的力量难以真正铲除假货,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帮扶企业在打假维权上取得突破,“政府部门积极指导企业开展前期调查取证和案件分析,帮助企业联系当地执法力量,促成案件顺利侦办;加强开展对企业的以案释法,使企业及时掌握打假维权方面的最新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和执法尺度。”

“打假这件事,近些年来很多品牌都在做。但目前感觉造假的事件少了很多,反而侵权的案件越来越多,这几年基本都没怎么听说造假的事了。”对于国内化妆品知识产权维护现状,上海某新锐品牌创始人则对青眼表示。

在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看来,“这两年来,专利法、商标法中的相关侵权判罚金额显著提高,体现了立法层面对于商标保护的重视”。

值得一提的是,青眼也注意到,近年来,地方监管部门对于侵权假冒化妆品现象也采取新动作,使得化妆品侵权空间将进一步缩减。

今年8月,全国唯一一家面向化妆品领域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上海奉贤(化妆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正式运行,核心业务包括对所有企业开放的知识产权纠纷快速维权、商标业务、海外知识产权指导等服务。


▍上海奉贤(化妆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图源:“上海奉贤”公众号

而在上月,欧莱雅集团旗下品牌HR赫莲娜的标志性商标“HELENA”、“赫莲娜”与“HR”,成功入选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第十五批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下称:《名录》)。该《名录》旨在遏制商标侵权行为,重点保护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但易被侵权假冒的注册商标,为品牌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后盾,此前欧莱雅、美宝莲、兰蔻、YSL等商标均已入该名录。

面向未来,“打击侵权与假冒化妆品”仍是化妆品全行业共同面临的问题,同时也需要国家、平台、企业、品牌等多方力量共同努力,才能够让知识产权真正得到尊重,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本文为联商网经青眼授权转载,版权归青眼所有,不代表联商网立场,如若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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