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酒大战”有了新结果,夜郎古酒一审获判赔近两亿
出品/雷达财经鸿途
撰文/石业
同在赤水河流域的两家酱酒企业,因为“郎”字商标爆发了纠纷。
11月11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夜郎古酒”)通过官微发布声明称,公司近日收到了泸州市中院作出的关于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下称“郎酒公司”)诉夜郎古酒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判决。
根据声明,泸州市中院判定,夜郎古酒等被告在白酒产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标识侵犯了郎酒公司“郎”字商标专用权。法院判决,夜郎古酒等三家公司停止生产、宣传、销售“夜郎古酒·大金奖”和“夜郎春秋”白酒,在30天内变更企业名称,并赔偿郎酒公司共计1.96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郎酒公司系四川郎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郎酒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后者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郎”牌系列酒。
雷达财经查阅裁判文书网站看到,近年来,郎酒公司多次因商标权问题起诉其他公司,被起诉对象包括四川东方红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二郎川酿酒业有限公司以及泸州蔺郎酒业集团等企业,几起案件均以郎酒公司胜诉告终。
夜郎古酒与郎酒公司的诉讼并未结束。夜郎古酒在声明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针对一审判决,有法律界专家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夜郎古”的文字标识主要是“夜郎”,消费者不会将“夜郎古”与“郎”混同致生混淆,仅仅可能发生联想并不构成注册商标侵权。
雷达财经注意到,郎酒曾谋求冲击资本市场,但目前尚未如愿。
“二郎”相争,夜郎古酒一审败诉
天眼查信息显示,夜郎古酒前身为夜郎古酒厂,成立于1999年。据夜郎古酒官网一篇文章显示,其历史可追溯至清朝道光年间的余家烧坊。
目前,夜郎古酒由余家烧坊第九代传人余方强掌舵。据媒体报道,在注册成立后十几年时间,夜郎古酒都是以散酒、贴牌业务为主,直到2015年,公司决定自主品牌运营。
郎酒的历史则相对更为悠久。按照其官网说法,郎酒酿造历史可追溯到汉武帝时期,当时宫廷贡酒“枸酱酒”即是郎酒前身。
郎酒股份主营业务是生产经营中国名酒“郎”牌系列酒。1957年,郎酒在原产地四川省古蔺县二郎镇恢复生产。公司现有员工2万人,20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据夜郎古声明,早在十多年前,郎酒公司就曾针对夜郎古酒最早注册的“夜郎古”商标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2011年,国家商标局曾作出裁定并驳回异议。
另据21财经报道,郎酒和夜郎古酒还曾在重庆两江新区法院、成都中院等多个法院有过多起商标侵权诉讼。
泸州市中院一审判决,夜郎古酒输得不可谓不彻底,公司不仅要赔偿近2亿元,公司现有明星产品无法售卖,公司将不得不改名。
夜郎古酒称,对一审判决的认定难以认同,后续会依法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夜郎古酒还提出,“鉴于一审判决并未生效,且不涉及公司‘夜郎古’注册商标的效力,因此该一审判决不影响我公司在酒类产品上继续合法、规范使用‘夜郎古’注册商标的权利。”
夜郎古酒具体给出几方面论据:第一,“夜郎古”商标合法有效,郎酒曾提效力异议但被驳回;第二,“夜郎古”源于夜郎文化,“郎”酒起源于泸州市二郎镇,双方品牌内涵差异显著,且已共存二十多年;第三,商标与商品名称连用是行业惯例,郎酒亦如此使用;第四,“夜郎古”企业名称、商标注册历程清晰,不存在不正当竞争。
基于以上四点,夜郎古酒业认为“夜郎古”商标效力清晰稳定,郎酒对其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指称缺乏合理性,也违反了前述“一事不再理”原则。
针对夜郎古酒方面当晚发出的与郎酒纠纷的声明,11月11日晚间,郎酒方面给予了媒体回应:“法院判决客观公正,郎酒尊重法院裁决;双方沟通渠道畅通;对夜郎古公司的声明表示理解”。
“夜郎”是否侵权“郎”?法律界有不同意见
关于夜郎古酒是否应被认定为“侵权”,部分法律界人士意见与泸州中院判决结果不一致。
郎酒公司在其提交的诉讼文件中明确指出,夜郎古被郎酒公司指控侵犯了“郎”商标权和商号权。这一指控基于夜郎古酒业的产品与郎酒公司拥有的“郎”品牌商标存在混淆的可能性。郎酒公司认为“夜郎古酒”标识与“郎”注册商标构成近似,使用在白酒产品上,容易导致混淆。
对此,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陶鑫良表示,商标是否侵权或商号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是否会造成消费者混淆。“夜郎古”的文字标识主要是“夜郎”,消费者看到后首先相关的典故及涵义。“夜郎”的义与形凝结在一起,通常视为一体,不作拆分,消费者不会将“夜郎古”与“郎”混同致生混淆,仅仅可能发生联想并不构成注册商标侵权。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明也认为,该案一审判决在“常识、商业、法律”之间关系的处理上有欠妥当,部分认定在说理上十分牵强,我国商标法实践中大量案例表明,行为人使用的商标构成即使“包含”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也不必然导致“混淆”,除非有充分证据予以证明。
11月13日,贵州省仁怀市酒业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夜郎古酒业涉诉有关问题的倡议,建议涉诉双方认同并珍视赤水河谷人文传统,以理性务实态度沟通交流,妥善处理知识产权等方面分歧,共同促进赤水河流域酱香白酒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雷达财经注意到,截至11月17日晚,在京东、天猫等电商平台上,“夜郎古·大金奖”“夜郎春秋”等产品仍在电商平台销售,且在京东自营旗舰店等平台尚未下架。
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夜郎古酒曾官宣销售额突破10亿元,2022年获得复星系投资后,夜郎古酒与舍得酒业合资成立夜郎古酒庄。舍得酒业财报显示,2023年,夜郎古酒庄实现1.79亿元营业收入,实现净利润-3477.8万元。
据郎酒官网信息,该公司目前销售额突破200亿元。2024年郎酒品牌价值1518.76亿元,连续16年稳居白酒行业前三位。
郎酒长期开展清“郎”行动
郎酒公司对于夜郎古公司的相关商标侵权诉讼,并非郎酒公司个案。
据酒业评论人肖竹青公开文章,一位长期关注酒业发展的梁先生表示,近年来,郎酒公司在酒类行业中一直都在默默地开展着一项不成文的清“郎”行动。为据他了解,多家商标或商号中带有“郎”字的酒类企业都不得不选择放弃商标或改弦更张。
这其中,郎酒公司诉泸州蔺郎酒业集团(简称:“蔺郎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纠纷案较为典型。事件历经7年,最终以郎酒公司大获全胜告终。
根据媒体梳理:2015年,郎酒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蔺郎集团名下第1647532号“蔺郎LINLANG及图”商标宣告无效。
2016年5月,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对蔺郎商标予以维持,后郎酒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历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对郎酒公司的诉求予以支持。
2019年1月,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书,裁定蔺郎集团名下第1647532号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后蔺郎集团再次就该裁定书提起行政诉讼,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了蔺郎集团的起诉。
2019年12月,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书,裁定蔺郎名下第17642573号、第17642558号商标无效。
2021年,蔺郎集团被江苏综艺集团旗下的贵州醇收购,公司名称改为“泸州鼎瀚醇酒类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雷达财经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上述以外,郎酒公司还与四川东方红郎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二郎川酿酒业有限公司、四川银宾郎酒业有限公司(曾用名)爆发过商标权诉讼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郎酒股份曾谋划上市。
同花顺iFind显示,2020年5月28日,郎酒股份曾报送申报稿,2021年6月11日,公司更新招股书。2022年,郎酒更是主动撤回了IPO申请。
对于郎酒股份的后续发展,雷达财经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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