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全力抓好《食品安全法》实施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6月1日正式施行,从食品的生产、销售、监管等相关环节为食品安全加上一道道保险,实施了13年的旧《食品卫生法》将退出历史舞台。 中新社发 许康平 摄)
为迎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5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在北京召开企业座谈会,通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准备情况,了解企业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听取企业对质检部门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和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蒲长城指出,为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国家质检总局近一个时期来一直把《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以及配套规章制度的建设作为一项急迫的重要工作来抓,并根据国务院对“质量和安全年”的统一部署,开展了食品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
蒲长城表示,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质检部门与食品企业、行业协会有共同的目标。质检部门一定要把服务的精神注入到监管工作中去,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努力提高工作效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真诚听取企业意见,为保障食品安全服务,为食品工业健康发展服务。
蒲长城要求,全系统要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食品安全法》各项规定上来,强化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和定位,全面加强和改进现行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要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务求使全系统,特别是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人员知法懂法,确保法的正确贯彻执行。要采取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广大食品企业和公众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知识,为该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着手清理现行的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统一性。
蒲长城表示,希望广大食品企业在《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下,负起保障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诚信经营,严格自律,把住食品安全的第一道关口,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优质产品,为保障我国的食品安全做出贡献。
座谈会由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主持。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吴清海、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司长俞太尉分别介绍了食品生产加工和进出口环节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强监管的情况,重点介绍了正在开展的以“四查、四建、四落实” (即查生产企业,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大检查情况。
据统计,我国现有食品企业大约50万家,规模以上企业虽然只有2.6万家,但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72%。可以说,大中型企业食品安全水平提高了,我国的食品安全就在很大程度上有了保障。企业代表在座谈时首先认为,与以往相比,《食品安全法》严格了企业的食品安全法律责任,明确了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10倍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进货查验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标签制度等,鼓励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保障食品安全。同时,代表们也对食品监管工作提出了诚恳的意见与建议。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认为,国家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应尽快做好与《食品安全法》执行配套的法律、法规、标准,国家对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注中的强制内容应有准确、明确的规定,避免因理解不同造成歧义。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代表表示,希望政府能够考虑组织和举办一些正规的宣传贯彻和培训活动,食品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都应该积极参加,以达到对新法律的统一认识。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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