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超市牙膏品牌涉嫌违规宣传 用词模糊
宣传疗效 消费者不买账
南开区三马路某大型超市化妆品区,各种品牌的牙膏摆满了整整一面货架。“现在牙膏的品牌和种类很多,广告宣传是必不可少的,但不能忽悠消费者吧?”一位正在选购牙膏的杨小姐指着一款名为“竹盐”的牙膏对记者说。记者看到这款牙膏标签中标明富含竹盐成分,还宣称这种成分在1200年前解决了很多疑难杂症。
在河西区围堤道一家超市二楼化妆品区,记者看到除了竹盐牙膏涉嫌宣传疗效外,另一款云南白药牙膏广告更加直白地宣传“疗效”:这种牙膏中含云南白药活性成分,有帮助减轻牙龈问题、修复黏膜损伤、营养牙龈和改善牙周健康的作用。对于这款牙膏宣传的修复黏膜损伤,一位正在选购牙膏的消费者看过之后说:“不敢相信,难道今后口腔溃疡不用吃药,刷刷牙就行了?”
下月开始 违规依法查处
记者调查发现,牙膏宣传疗效的现象不是个案,高露洁全效牙膏、中华全效亮白等诸多宣传“全效”的牙膏都涉嫌使用违禁内容。
去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定,把牙膏和沐浴露等日用品纳入化妆品的管理范畴。规定要求化妆品标识中不能出现含糊标注,必须标注化妆品全成分表;所有化妆品不得明示、暗示医疗作用,不得标注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或混淆的产品名称;禁止出现的虚假夸大用语包括特效、高效、全效、强效、速效等;也不许出现除菌、杀菌等,暗示或明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
对此,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鉴于目前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仍有一定数量的化妆品包装库存,为节约资源,避免和减少浪费,国家质检总局决定,今年10月1日前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包装标识。从下个月开始,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对不符合《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化妆品,依法予以查处。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城市快报 记者 刘连松 见习记者 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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