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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荟团被行政处罚150万 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

来源: 北京商报 赵述评 蔺雨葳 2021-05-27 19:42

5月27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获悉,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社区团购平台“十荟团”不正当价格行为再次作出顶格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互联网平台利用资金、流量优势进军社区团购,以补贴低价形式争夺市场,损害了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十荟团处以150万元人民币顶格罚款,并责令“十荟团”平台江苏区域停业整顿3日。

3月3日,市场监管总局已依法对橙心优选、多多买菜、美团优选、十荟团等社区团购平台不正当价格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督促企业积极整改。

近期,根据价格监测及举报线索,发现“十荟团”虽声称积极整改,但在部分地区的业务仍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对其涉嫌低价倾销、价格欺诈行为再次立案调查。

经查,“十荟团”为了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3月11日销售“库尔勒小香梨 250g”,进货成本3.89元,销售价格0.99元,实际销售2万多份;4月7日销售“蓝天三晶加碘精制食用盐 500g”,进货成本0.57元,销售价格0.1元,当日销售11万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

同时,“十荟团”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如2021年4月29日秒杀销售“黑芝麻糊65g”,标示“¥1.45,直降3.05元”,经查,该商品原价为1.36元;2021年4月29日销售“白玉丝瓜”,标价4.99元,划线价8.88元,经查,“十荟团”采用划线价形式进行价格比较,未准确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本文为联商网经北京商报授权转载,版权归北京商报所有,不代表联商网立场,如若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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