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盗窃有员工偷窃、顾客偷窃和供应商偷窃三种.
⑴员工偷窃。
员工偷窃的主要形式有:
――偷窃现金。具体手段有:
在开放的收款机抽屉中伺机把钱取走。
向消费者宣称特价品或折价品销售已结束,以原价销售。
直接从收款机中取出现金。
少找零钱给顾客或未将顾客所购商品完全装入袋中。
折换(折价)券的错误使用。
收银员相互串通,以低价登入收款机。
不及时按收款键,并且私自记录金额数字等。
收银员将自己的朋友或亲属所购买的商品,漏登或私自低价销售。
在退货中私自修改退货发票,而拿走现金。
消费者更换商品时,没有正确办理退换货手续。
员工在退货登记簿中,登记不符的数量,造成现金损失。
――偷窃商品。具体手段有:
随身藏隐,利用各种机会藏隐商品在身上带出卖场。
偷偷食用店内商品。
利用空纸箱或垃圾箱将商品夹带出去,再伺机取出。
员工先将商品带到休息室,然后将商品放入包装袋中带出。
员工相互串通,在补货时,留下若干商品不上架,由下班人员带走。
在店内直接消费而不付费。
更换价格,员工将自己所要购买的商品,先用低价签贴上,再结账。
⑵顾客偷窃。顾客偷窃的损耗,约占损耗发生原因的7%。
――顾客偷窃的形式特点。
三多:女性多、小孩多、小东西多。
被偷商品大多是陈列在货架外层的商品。
通常手段是在人多时不结账,而直接将商品带出。
――顾客偷窃手段。
顾客带包(袋)进入超市内购物,将商品私自装入包(袋)中,不予结账。
顾客携带该店内包装袋入内购物,将商品私自装入袋中,不予结账。
顾客将商品放入衣服口袋中,或以大衣遮掩。
顾客在超市内直接食用,不予结账。
顾客将价格标签调换,把高价商品贴上低价标签。
数人一起进入超市内购物,由其他人掩护偷窃商品。
⑶供应厂商偷盗。
――厂商供货商偷窃的形式。
厂商送的货比送货单上填写的数量少或价值低。
验收后拿出另一张送货单签收,或正确的签收单下藏有另一张,并可复写。
厂商送货到仓库时,在仓库内偷吃、偷拿。
――供货商偷盗的信号。一旦发现下列现象,表示供货商有可能在进行偷盗:
发票上有涂改的痕迹。
想要用交换商品来代替有争议的账目。
在未点收之前,带进新商品。
快速地点收自己送来的商品,并且留下发票。
用先前的商品项目代替后面的商品项目。
在离去时,未将空箱拆开。
在点收前,未带商品到指定的货架区域。
在进入店内时,未让店员知道。
在进货登记簿上,没有填正确的进出时间。
给员工和店长样品,以施小惠。
企图恐吓检查其出入的员工。
员工私自向厂商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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