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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出台《便利店建设规范》

  昨日,记者从省经贸委获悉,省里将制定《便利店建设规范》,今后所有城市的社区便利店经营面积必须不小于50平方米,经营商品单品在1800种以上,统一采购或配送率不低于80%,规范保证食品安全的经营管理制度。

  今明两年拟继续分别在5个设区市所在城区开展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力争在2011年底完成。

  据悉,在加强省市县直控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方面,经贸委将在2011年改造和新建300个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包括生猪、禽蛋、蔬菜生产基地,要求通过无公害基地认定,生猪养殖基地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以上,且存栏能繁育母猪500头以上,蛋禽基地年产蛋10万公斤以上,蔬菜基地连片200亩以上。

  此外,今明两年我省要对150个城区集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其中2010年50个,2011年100个。而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方面,全省今年要完成农家店建设3000个,明年建设1500个,截至11月8日,全省已建成2979个。
  (东南新闻网 记者 夏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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