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近日公告,为加强自有网点布局、提高公司竞争力,2月27日,公司以竞拍成交价1.31亿元获得了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路相关地块土地使用权,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13768.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金融业,挂牌起始价为1.1亿元。
公司表示,本次土地使用权获得后,公司将通过合作或自己开发等方式,建设商业地产,建成后的商业物业将由公司自用于开设百货商场、大卖场、体育用品专卖店等(而不分割销售),将有利于公司商业网点的布局。
(来源: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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