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呈上以下两条微博:
(二)员工每月加奖是不公开的。顾经理说:商场火烧这200元是加给夜班灭火的。这种事应开会决定向员工传达精神或张榜,另立行支付,为何不这样做?上班无公开考勤表,日夜班员工领导搞不清楚,常常导致员工工资张冠李戴,这个工作做不好责任在谁?谁该承担责任?先发微博,详情后述。
知名国企农工商超市经理向员工讨钞票
[导读]为什么农工商时常导致员工工资张冠李戴地混错奖错?而且我现在一年多不做夜班了,怎么还要把我和夜班的同志搞错?再说我和夜班同志的名字不同、音也不同怎么还要混错?此类事在员工中早就造成了很不好的形象,极其严重地伤害了员工之间的感情。试问:做为领导这个工资单老是张三造给李四责任在谁?谁该来承担责任?谁来买单?
多少年以来农工商120店员工每月加奖是不公开的。顾春雄经理又说:这次200元加奖是加给夜班商场火烧灭火的员工。既然这样,我要问:这种事情为什么不先向员工讲明呢?应当首先在毎星期开会时决定,然后向广大员工们传达精神或张榜,另立项支付比较确当,为何不这样做?对困难员工的补助也另项支付较确当。作为领导日班夜班员工也搞不清楚,为什么农工商时常导致员工工资张冠李戴地混错奖错?而且我现在一年多不做夜班了,怎么还要把我和夜班的同志搞错?再说我和夜班同志的名字不同、音也不同怎么还要混错?此类事在员工中早就造成了很不好的形象,极其严重地伤害了员工之间的感情。试问:做为领导这个工资单老是张三造给李四责任在谁?谁该来承担责任?谁来买单?
顾经理不说,我还真不知道200元加奖一事,因为沒有领导传达过。5日拿到工资单心想:上个月工资最低这个月补上了吧。也有人说是造年夜头销量。
上海知名国企农工商以前每月有考勤表,月底员工签字。不知从何时起考勤表员工看不到了,名不签了,月考勤表暗箱操作?这样子了还能造得好员工的工资吗?企业管理的基本常识不懂吗?考勤表甲班乙班要分开,日班夜班分开,每天打钩,每月天数不一样28、29、30、31天,故考勤表每月造。还要员工来教??真是天晓得!
自从国家出台《社保法》后,为了缴纳保险费,我以《上海郊区出现了一女嫁二男的社保缴费怪现象》维权了一年多,上海终于切实贯切了《社保法》,农工商今年开始缴保费了。我维权签名处写有“五年如一日员工” 是自我评价,问心无愧。今天我要向农工商120店长说:在你店长每星期一天休息时,我在岗位上沒有偷懒,你可回看探头,可调看门口马路对面的公安探头,一月、二月、一年、五年的多可调看;我公开心中早有的信念:这个岗位坚持到整正10年为止;或你向底楼清洁工全面调査,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事物都是相对而存在的。其实我早就盼望你下班后过些时间换身衣服带上口罩墨镜进行微服回查一一包括休息天。你一定会看到谁离岗脱岗的时间最长!!请明察。
所以,顾经理问我拿200元钱给他,我不会给他。除非以前少给我的钱补给我之后。不拿依据向我要钱,起码把本部门人的工资给我全见了才能得结果。
因此,我说近十年来被搞错和少加奖不知多少次,总数2000元钱不过份,只要把本部门每人每年的应发和实发工资累加比较,就会得出结论。假如说是我的工资总数比其它人多,那么高出部分全部拿出来贡献,不满2000元的话也按2000元计算;如果说是我的工资低了,低得超过2000元,也按2000元计算给我;或者叫顾春雄经理收回问我讨200元钱的事,此事可以到此结束。
顾经理说起火烧一事,打开了我记忆封存遗忘的闸门:二(已改)年前门店二楼火烧的一些真相:我在四楼,当时看到仓库经理在办公室似乎接到指令,飞快冲出来对我说灭火机呢?我说在这里啥事体啊,他讲下面火烧了,于是我们俩人各自拎起灭火机从四楼楼梯直奔到二楼出口、跑进二楼通过收银区域到达火烧地点,后来有人毛巾拿来了,唐经理灭火灭的面孔坏了-----等等,我只是咽喉痛了三天小意思。事后传出“我们俩人各自拎起灭火机从四楼楼梯直奔到二楼出口、跑进二楼” 共出现三只版本,是我名被换了,但我也沒有去争什么名利荣誉,当时我们部门的员工也知道了这三只版本。火烧旧事详写沒意义,只表以前我姿态而罢,述旧终因顾经理而起。
假如以前我的工资少造搞错给了我,那么现在发生这事我肯定不会这样做。将心比心,奖勤罚懒,奖罚分明,领导务必作出表率作用。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我也是有肚脐眼的人,我无法做到每次的高姿态!
如果顾经理执意要扣我下个月的工资,那么我的维权不会停止!既然顾经理不怕难为情,那么大家一起出丑吧!让国民来评判是非曲直!
企业的管理是一门科学、艺术,顾客员工企业三者的关系切莫倒置,顾客至上让顾客得到实恵,善待员工,是企业立于不败之地的经营之道。我们头顶着“农业产业化的国家重奌龙头” 和“上海12强” 及“市文明单位”荣誉光环的国营知名企业帽子,看到企业管理的现状,作为老员工深感疼心。曾经多么荣耀光芒四射的农工商,眨眼间就变成了目前的状况,值得深思反思!!!
后记声明:如见此文只能作参阅探讨而已,如能对企业管理有所提高是我真意。因为在昨天店长已经公正地作了裁决:不能向员工讨钞票。我举双手赞成:此事结束。解决之前全文已形成,故而发表。
123321369- 该帖于 2013-4-16 18:27:00 被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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