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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银座商城临沂中心店销售假冒“大红袍”遭投诉

 
bigfoot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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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06-28 16:06 | 只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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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座商城临沂中心店销售假冒“大红袍”遭投诉

2013-6-28 10:47:00 评论(0) 收藏联商手机客户端:零售业资讯随时看山东银座 银座商城 食品安全   

“买真货、到银座,购物银座、享受生活”,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对顾客的这些公开承诺在当地远近皆知,但近期该商城临沂中心店因销售一款标注“摩托车标准”的茶叶而遭到了消费者投诉,且事发后当事厂家、商家的态度令消费者大失所望。事实如何,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所售茶叶竟标注摩托车生产标准

  近日,本报接到苏先生投诉,称山东银座临沂中心店涉嫌销售不合格、不安全食品的问题。苏先生称,今年5月22日他到临沂看朋友,在银座临沂中心店购买了悦来香茶叶(大红袍)两盒,其茶叶外包装标签显示品名为大红袍,产地为福建武夷山,系福建省霞浦永兴茶叶有限公司生产,执行标准为GB/T18954-2006,生产许可证号QS3509 1401 0245。内包装也显示该茶叶是武夷山大红袍,生长在“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中国民间茶文化艺术之乡”、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的“中国武夷山”。

  苏先生不仅本人爱好喝茶、品茶,而且还有一帮爱好品茶且懂茶的朋友。当苏先生拿出在银座临沂店购买的大红袍准备和朋友分享时,其中一位朋友拿过来看了看,马上称这茶叶是假的。听到这话苏先生大吃一惊,赶忙追问缘由。这位朋友称,仅从茶叶的使用标准来判断,这个茶叶是不合格的。朋友称,大红袍属于武夷岩茶,使用的国家标准是GB/T18745-2006而不是标签上的GB/T18954-2006。一句话,令苏先生感到很没面子。在确定了事实后,他马上向银座临沂店进行了投诉并同时向本报进行了反映。

  据悉,大红袍茶叶属于半发酵乌龙茶,是武夷岩茶的杰出代表,居武夷岩茶十大名茶之首,具有独特的“岩骨花香”和“岩韵”的特征。由此,该茶在市场上早已名闻天下。但多年来各地出现了大量假冒的大红袍,严重败坏了该名茶的声誉。为保证大红袍商品茶的质量,武夷山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包括大红袍在内的国家强制性岩茶质量标准,并实行了原产地地理标志认证制度,2002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并实施了大红袍强制性国家标准(现执行标准为GB/T18745-2006)。

  苏先生在银座临沂中心店购买的悦来香大红袍茶叶的生产厂家为宁德市霞浦永兴茶叶有限公司,大红袍属于原产地域保护产品,而据了解永兴茶叶公司并不在武夷山境内,根本不具备生产大红袍的资格。而且经福建省霞浦县质监局认定,这家不具备生产大红袍资格的厂家生产的该茶叶外包装上标注的GB/T18954-2006标准系《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底盘测功机的设定惯性滑行法》,而不是大红袍茶叶的生产标准。同时调查表明,永兴茶叶公司不仅不具备生产“悦来香”品牌大红袍茶叶的资格,而且其仅是一家叫做济南浩升有限公司的茶叶原材料供应商。

  生产厂家无资格 所产茶叶未注册

  根据茶叶标签上标示的生产厂家,记者5月23日以消费者的名义联系了福建省霞浦县质监局,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永兴茶叶公司正在换取生产许可证,所以网上查不到。但该公司已通过了申请,估计一周后就能查到了。他还介绍,该厂在今年1月23日前被批准的茶叶生产类型只有绿茶、花茶、白茶,并无乌龙茶(大红袍茶叶)。苏先生购买的两盒茶叶生产日期分别为2012年8月18日和9月18日,显然该厂当时不具备大红袍(乌龙茶)的生产资格。既然不具备这种茶叶的生产资格,那为什么会生产这种茶叶呢?对此,永兴茶叶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和济南浩升有限公司已经合作三四年了。对于为何生产大红袍的事并未给予回应,但他坦承当时并没有进行过大红袍茶叶的注册。

  那么,济南浩升有限公司又是家什么企业呢?记者从山东省质监局网站上查询到,该公司是一家茶叶分装公司,其注册相关茶叶类型为绿茶、红茶、乌龙茶、花茶、紧压茶,且只具备分装资格,也不具备茶叶的生产资格。然而,这家公司就是银座临沂中心店所售的悦来香茶叶的供货商。

  对于使用国家标准错误和不具备生产资格,及所产茶叶未经注册等问题,生产厂家和经销商又如何解释呢?霞浦县永兴茶叶公司在回复记者的电话中称,茶叶外包装上的标准是印刷错误,随后的解释就马上改成了闽南话。记者实在听不懂,就要求该负责人书面回复本报,但直到发稿时止也并未接到该公司的回复;济南浩升公司的负责人则称,公司具有分装资格,所以这样销售是合法的,同时对于标准的使用也称是印刷错误,而且同样对其他问题予以了回避。

  根据相关法规应给消费者以赔偿

  有业内人士指出,该款茶叶标示使用的GB/T18954-2006标准系“摩托车生产标准”而非大红袍茶叶的生产标准,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就可判定该商品为不合格、不安全食品,是明令禁止销售的。“使用GB/T18954-2006这个标准是生产不出大红袍茶叶的。”这位人士称。

  另外,根据该款茶叶标签标示,品名大红袍,原产地福建武夷山。这无疑会使消费者误认为这就是真正的“武夷山大红袍”。对于上述厂家在不具备大红袍(乌龙茶)生产资格的情况下而从事生产的事实,可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中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的相关规定,判断其系违法生产;而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其违法所得及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同时,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完全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赔偿金。

  对此,记者希望山东银座临沂中心店给予解释,但截至发稿时止,该中心店也未给予任何回应,苏先生也没有接到该公司关于该问题之解决的任何表态。

  那么,霞浦县永兴茶叶有限公司向济南浩升有限公司提供的茶叶原材料是否合格?这款茶叶又是如何进入银座临沂中心店销售的?山东银座又该如何解决苏先生的投诉?苏先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给个说法。对上述问题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来源:中国商报网 作者:高学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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