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3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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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8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侧沁园路4599号麒麟山庄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裁何金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001,0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方式及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每项议案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⑴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00,001,00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⑵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00,001,00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⑶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00,001,00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⑷审议通过了《2013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00,001,00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⑸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00,001,00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⑹审议通过了《201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00,001,00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⑺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00,001,00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⑻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00,001,00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⑼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邓敏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00,001,002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刘鲁鱼先生、马敬仁先生、卜功桃先生向大会做了2012年年度的述职报告,原独立董事卢剑波先生向大会提交了2012年年度的书面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2013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3-022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5月8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侧沁园路4599号麒麟山庄会议室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3年4月2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何金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逐项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与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结合岳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批准子公司深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将其子公司岳阳市崇尚百货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万元。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的议案》。
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将使用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现有剩余土地,项目主要包括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的基础及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41,700平方米;室内外水电安装、消防工程;室外道路及停车场工程51,733平方米。项目工程总概算费用为15,139万元。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回报广大投资者,在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3-023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5月8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二楼董事会办公室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3年4月2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鹿凡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逐项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的议案》。
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将使用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现有剩余土地,项目主要包括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的基础及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41,700平方米;室内外水电安装、消防工程;室外道路及停车场工程51,733平方米。项目工程总概算费用为15,139万元。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所列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3-024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
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11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月4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381.5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418.45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05,178.45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10年1月7日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目前已计划使用超募资金80,573.34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24,605.11万元(不包含利息)。
二、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门店运营的需要,本次计划使用15,139.0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2号库)及生鲜库项目,该项目实际投资如不足将使用自有资金补足。
三、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项目、办公楼及宿舍楼的基本情况
2011年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的议案》,批准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980.88万元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项目。依据本次投资计划,西安配送中心将完成主要包括靠北面正门常温仓库19500平方米、变电所用房、锅炉房等配套用房18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368平方米;整体围墙、室外主要管网及为保证常温仓(1号库)正常使用的道路30721平方米的建设。(详见公司2011年5月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与证券时报上的《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0))。
2011年10月31日,为解除因常温仓(1号库)项目投资计划中未考虑员工办公与住宿等配套设施问题,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子公司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建设西安配送中心办公楼及宿舍楼》的议案,同意由投入西安市人人乐商品配销有限公司自有资金28,752,039.00元建设办公楼与宿舍楼。
目前西安配送中心常温仓(1号库)项目、办公楼及宿舍楼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预计2013年年底前投入试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