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作为零售商而言,时不时地就会有这样那样的“新规”,一个产品卖的好好地,供货商的业务员就会来找点“麻烦”,提点“建议”,无非是看到该产品的畅销来卡我们的脖子,我们倘若不从,就有可能上不了这个货,就有可能降低我们的利润。在这些找“茬”中,也透视着供货商的软肋,被《反不正当竞争法》而束缚,他们不敢明着来,是摸准了我们的心欲来“敲竹杠”,面对这种局面,我们无需跟他们硬着干,为了我们生意的长久,为了利润的增长,什么事都存有妥协点,坐下来谈。
要知道,市场占有率,市场的占有份额,对于一个品牌来说是它生命力的体现,任何一个品牌都希望它的产品在市场上星罗棋布,随处可见,它不希望零售商拒销他们的产品,这是所有品牌的软肋,这是他们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真要是这样,是他们的灭顶之灾。
曾经有一个品牌,看到我们销售与之类似的其它品牌,而且其它品牌比他们销售的更好一些,业务员心里就不舒服了,看出了他的心理活动,我们有了心理准备。果不其然,他提出了让我们只能销售他们的产品,不然就不给我们优惠的待遇,在经过我们几番谈论之后,我们不想失去这个品牌,又不可能不销售其它品牌。我们提出不享受优惠价格,按销售额度进行提成,最后,经过讨价还价后达成了协议。经过实际销售计算,提成与享受优惠没什么两样,只是换了一种叫法,这个方法供货商愿意接受的原因,是激发了我们的销售热情。
变则通,有时候需要我们变幻一个方式,就有可能将难题化解,经营本身就是一个不变应万变的过程,就看我们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化解冲突,使我们的经营少些波折,多几分通畅。
- 该帖于 2014-12-20 10:48:00 被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