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好集团今日公告,控股股东国资公司与大商集团(非上市主体)达成股权转让协议,拟以11.34元/股(较停牌价折让约30%)转让公司16.15%股权,转让后大商集团成为友好集团控股股东,我们简要点评如下,供您参考,欢迎电话交流。
1)线下零售整合早已拉开大幕,过往开店即盈利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存量竞争时代将更加考验零售商精耕细作的经营能力,低效公司物业变现转型、龙头整合行业、提升效率势在必行,无论从规模(300亿+年营收,100+百货门店)还是经营能力(14年4.1%净利润率),大商都是国内当之无愧的整合者;此次收购将是大商继东北、河南之后的版图再扩张;
2)相比一个省市仅开一两个门店的零散布局,区域内密集布局形成店网,依靠门店间的协同造就规模优势、迅速占领区域的做法更为我们所认同。14年末友好在新疆地区拥有16家购物中心/百货、37家超市及13家电器卖场,年销售收入56亿,是当地毫无疑问的霸主。某种程度上此次并购可以认为是大商河南成功经验的升级版(考虑到优质商业地产的匮乏,并购切入省事省力省钱);
3)并购对应友好整体估值约35亿元,友好1H15营收31亿、归属净利润0.88亿(剔除投资收益后实际经营亏损,12年以来不计成本扩张所致);14年末自有物业34.6万平,保守重估后净NAV约40亿元。价格不见得有多便宜,关键看整合效果。
4)对上市公司影响。与举牌中兴商业相同,此次收购依然在集团层面进行,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盈利造成影响。考虑到近期集团多年来首次大幅增持上市公司(耗资约8.5亿增持1.92%),大商集团整合资源、实现整体上市步伐或将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