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业主集体放言:万达不退购铺款法庭上见!
来源:
2004-02-12 10:43
退铺金额将近两亿
据了解,这100来位要求退铺的业主中,最高有花500多万购买商铺的,最少的也得50万以上,总额接近两个亿。他们要求万达除了退回购房款外,还要赔偿由此产生的契税、装修费和交纳的维修基金;对于按揭贷款的业主,还涉及到公证费、律师费、保险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至于向个人借贷的偿还,国家允许个人借贷的利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利率的四倍以内。
七项承诺没有兑现
“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明确,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正是由于万达没有全部履行这些‘要约’,所以有虚假宣传之嫌。”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执行董事、高级律师杜晋安这样认为。据杜律师分析,目前,万达至少有七项宣传内容没有兑现。
一、万达商铺承诺的是“与七大主力店同场经营、与世界500强为伍”,日客流量约30万人次。现实情况是,主力店既没有全部到位,500强品牌也没有悉数入驻,而且顾客非常稀少。
二、万达曾为业户进行保守估算,每平方米每月的租金为700元,购买商铺的每月按揭贷款完全可以用租金来偿还。现实情况是租户卖不动货、赚不到钱,无法正常交纳租金,业主就无力还贷。
三、沈阳万达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全情打理”,提供“科学的商业管理运作模式”。目前,这家公司只提供物业服务,并没有进行商业管理。
四、“0”公摊计价面积,买首层,送二层。实际情况是有部分小户型的商铺业主没有得到二层。
五、万达推出“带租约”产权商铺。到目前为止,还有相当多的商铺没有出租出去。
六、万达提出的把民族南街改造成步行街的承诺没有实现,目前还是机动车道。
七、万达承诺商铺是全封闭、带中央空调的精品屋。目前不仅没有达到这个标准,而且附近连一座厕所也没有。
合同条款显失公平
据杜律师介绍,沈阳万达商业广场在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也存在明显的不公平条款,这些主要体现在违约责任方面。
这份合同对买受人违约的规定是这样的:“自通知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买受人在30天内未办完交付手续,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该房另行出售,买受人须同时支付总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
同时,它对出卖人违约的规定则是“逾期不超过60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通过一则简单的数学运算,就可以得出这样的结果:买受人的违约责任是远远高于出卖人的。
杜律师认为,如果业户起诉万达,可以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阐明万达是用虚假的手段签订合同,最后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要求法院撤销合同。
万达高层积极应对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沈阳万达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的涂总经理。他表示,万达高层目前正在进行相关方案的策划,包括软件和硬件两方面设施的进一步改善,希望可以尽快抬高整个商圈的人气。他还称,万达会继续加大招商的力度,推出新的促销手段,全力配合业主正常经营,大家共同努力,尽早让万达商铺火起来。 ( 沈阳今报 谷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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