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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美商业获“家庭常备药”经营资质

来源: 联商网 2011-10-12 09:06

  京客隆回归A股进入倒计时,同样在香港上市的物美商业(01025.HK)不甘落后,也开始低调拓展经营。昨日,物美商业发布公告,其扩大原有经营范围,其中包括销售医药用品。但也有多家超市对其“有心无力”,并表示在现阶段不会涉及医药用品销售。

  物美商业修改后的经营范围包括购销百货、装饰材料、农副产品、家庭常备医药用品等。其中,物美商业营业执照新增的销售品类包括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家用血糖仪、妊娠诊断试纸等医药用品。

  物美相关负责人表示,集团每年都会对其经营范围做出调整,以适应市场需求。物美在增加其经营项目前,已有部分门店以自营或专柜的方式出售药品,但以自营方式居多。物美在扩大经营范围后,将主要采取专柜形式售卖家庭常备药品。

  其实,京城涉及销售医药用品的超市并不多,很多卖场内都以专柜出租、“店中店”形式,通过与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公司合作在超市内出售药品及医疗用品。药品不同于普通商品,超市涉足药品销售需要有专门的营业执照。华普超市负责人表示,部分卖场是“租赁户”销售医药用品,因为申请销售医药用品执照很困难,需要经过国家工商总局的重重申报和审批。

  “出售医药用品虽然利润高,但企业也承担着相应的风险。”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员部主任楚东说,超市经营医药用品是满足消费需求的体现,也是一种大胆尝试,但其只出售家庭常备医药用品。如果超市内医药用品以自营模式销售,企业就要对销售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管理,无疑提高了销售成本,这也是物美继续采取专柜出售药品的原因之一。

  楚东表示,从现阶段来看,物美扩大医药用品经营范围对行业并无太大影响。如果物美日后扩大其医药用品经营范围,包括处方药等,也许会对行业产生指引作用。

  昨日,物美商业报收于16.5港元/股,涨幅达2.87%。
  (北京商报 记者孙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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