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零售业建设改造生鲜配送中心可获补贴
来源:
2012-06-22 09:33
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建设改造生鲜配送中心等可获中央财政补贴
商务部日前下发通知,包括福州在内的13个城市被列为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城市,这意味着福州将有3~5家大型连锁零售企业成为试点企业,通过验收后,中央财政将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相关补贴。
农超对接试点重点支持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建设改造与农超对接相适应的专业生鲜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等农产品流通设施,改造扩大鲜活农产品经营区,形成规模效益。通知要求,试点企业资质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2012年度农超对接试点城市的大型连锁零售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或200万美元以上,在注册城市内连锁门店不少于20家或零售业态总营业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生鲜农产品自营,与3个以上农产品基地建立对接关系;拥有专业生鲜配送中心和2个以上的产地集配中心,尚未建成的须提交项目建设方案,承诺在2012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企业承诺向对接基地收购农产品,不得附加不合理条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额外费用,农超对接交易款项账期不超过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应主动承担物流及相关费用。
(福州日报 记者 王玉萍)
发表评论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