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12年12月份起在崇尚百货宁乡水晶城店从事收银工作,13年2月份因个人发展定位改变正常离职,在崇尚期间兢兢业业未曾有任何违纪行为,在收银部口碑一直很好,离职半年后目前在崇尚百货宁乡水晶城店某品牌化妆品柜台从事促销员,我爱人因在崇尚收银期间与该门店运营部一楼楼层经理王志宜发生过一次轻微口角,王某一直怀恨在心,于日前频繁骚扰我爱人,借口崇山员工离职后不能再在其合作柜台工作,离职半年内不允许在其卖场柜台上班我表示理解,但半年后终身不得在其柜台上班我相信贵公司章程上也没有这样的霸王条款,目前我爱人自崇尚离职早已逾半年,王某频繁骚扰我爱人我已忍无可忍,目前经济本不景气,民以食为天,对于这种心胸狭窄公报私仇砸人饭碗破坏别人家庭生计的行为,我表示无比愤怒,希望贵公司给一个说法,我爱人不想把事情闹大一直隐忍,但我不会忍,不过我还是希望先在贵公司内部协商解决,希望贵公司尽快知会王某,不要得寸进尺把人逼上绝路,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想做出破坏社会和谐的过激之举,希望贵公司高度重视,劝其适可而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矛盾彻底激化失去控制之前将其解决于襁褓之中。亟盼贵公司尽快知会崇尚百货宁乡水晶城店相关负责人,相信贵公司一定能圆满解决此事,我代表全体家人先在此表示感谢,经济不景气,生活不容易,奈何苦苦相逼,此致,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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