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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人性与命运(二则)

人在坦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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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困犬吠镜”与“一团和气”

年近而立之年,回首自己的职场生涯,除了反省自己在处事方面的不足之外,发现自己对人的认识和态度方面一直存在着较大的偏颇,对自己认同之人,推心置腹,热情有加;对自己不认同之人,敬而远之,横眉冷对。认为所有人只有“好人”和“坏人”之分,世界上只有好坏两二种人,好人哪怕做错事,一定是情有可原,而坏人哪怕做好事,也可能有什么阴谋,按理说,此待人之道对萍水相逢之人尚无可厚非,但在工作上这种态度极大地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和业绩的取得。

这种对人的错误认知,一直在误导着我的待人及工作态度,对那些我认为“心术不正”的人,我会对他的能力及工作成绩进行全盘否定,并对其相关的观点及做事方式产生极大的反感,认为其所做所为都是带有某种目的,因此对这类人我一直都没给好脸色,然而长期带着这种“有色眼镜”看人的结果是:我自己在企业里面越来越孤立了,除了少量被我认为是“好人”的同事关系尚可外,其他人一概受不了我的“傲慢与偏见”,而与我的关系渐行渐远。

这个难题显意识里我可能一直不知道(或是强烈自尊心让自己不肯承认:也许他是对的,也许我是错的),但我的潜意识一定意识到了,因此当其他同事都在其乐融融地共事或畅谈的时候,偶尔的孤寂感会不时的提醒自己,或许是我身上哪里出了问题?

有机会让我破解这个难题的,是在近期,我和一位在公司内一直“口碑不佳”、“名声不善”的人深入接触交流的过程中发现,他并非我印象中所想象的那样,要么非常自私,要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相反的,当我和他深入、推心置腹的交流之后发现,印象中所谓的“自私、不择手段”等都是有特殊缘由和苦衷的,大家所处位置和领域不同,对事情的处理方式不一样,由于缺乏沟通和交流,许多时候我们都把他的缺点和问题放大了,许多问题、口碑和名声,都是周边人道听途说、以讹传讹造成的,各种传言通过公众的传播以及自己思想的强化之后让某种印象根深蒂固,而基于这种“假想式事实”的阻挡,加之自己缺乏积极沟通的主动性,还没正式接触之前,已经把别人放置到“是坏人”的对立面,带着这种“有色眼镜”去交流和处事,怎么可能推心置腹地沟通,怎么可能达到充分的理解与信任呢?

如同我对那位同事的认知通过交流后有了180度的大转弯一样,他说:“你不能听别人说是怎样就是怎样,你自己接触了没有?你自己没有接触怎么就知道别人说的就是对的呢?以前我也一直认为你这个人很傲慢,但其实和你交流完,发现你其实并不是这样一个人,相反,感觉你这个人品质比较善良!”

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一边是一种沟通顺畅后的喜悦,一边又升起极大的悲悯——由于缺乏主动的沟通和交流,人与人之间,哪怕是长期共事的同事,大家之间的隔阂与误会有多么的大。很多时候,我们大家的预设立场都是一样的,人云亦云,对一个人的判断,更多停留在他人的口碑评判和对一个人的外观印象上,一个满脸严肃的人,一开始我们可能就预测这个人一定“不苟言笑,性格孤僻,缺乏同情心”之类,但其实深入了解或许会发现,他是个外冷内热,内心充满激情和爱心的人,可见人性中这种“错误假设”对人际关系的负面影响有多大。

近日脑海里一直响彻着一位导师说的一句话:“一个人再好能好到什么程度?一个人再坏能坏到什么程度?”。这句话对我这种心胸狭隘的人无疑是当头棒喝,“心胸狭隘”不只是说明自己目光狭隘、胸怀不够问题,更说明自己思维模式、考虑事务的方式方法的僵化问题,对人对事只存在“非黑皆白”的浅薄、一根筋的认知方式,忽略了为人处事中还有那种广阔的中间地带,还存在许多五颜六色的其他可能,佛门有云“众生平等”,告诉我们一切其实都是中性的,没有褒贬之分,例如水可载舟亦可覆舟,钱可以改善生活,也可能毁灭生活,而人性也没有永恒的好与坏,这一刻闯红灯,下一刻可能又会给老人家让座,所有的人和事务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我们不能固守那些“虚无、假想的事实”,只能在每个当下,尽量抱着“缘和天下、一团和气”的态度去面对他人,通过与所有对象的和平相处,在和谐中达到双方及整体的共赢,如是,则与人与己与事与物,都是一种正面的收益。

有人说一个人的度量等于他的眼界和承受力,见多识广的人往往由于了解更多的信息而对自己和他人充满了信心,而承受力强的人对他人也有着更强的认同及包容能力,如此说来,我长期对许多同事的“妖魔化认知”,实在是自己眼界和承受力不足所致,如同另一位导师所言:“为人处事要一团和气!”而自己多数情况下的处境就如同“困犬吠镜”,多数时候的不安,是自己对“镜中的自己”缺乏和气而导致的呀!

感恩上苍给予我们的一切!包括敌人和朋友!困境和顺境!惭愧!

二、人性与自我救赎

作为零售连锁经营的选址拓展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见识了太多“无良的开发商”——为了企业收益最大化,往往通过提高物业单位售价,然后通过三至五年包租返还的形式,将商业物业进行产权分割出售,大量中国的“中产阶级”看中这种“高额的返租回报率”,义无返顾地成为银行和开发商的“接棒手”,在选址拓展中,我们见识了大量月供在5000-8000元之间,但房租租金不超过500元的闲置物业,用开发商比较恶心的一句话来说就是:“我们贴钱替这些业主招商,纯粹是出于道义,从法律上讲,我们是没有责任的!”

于是,开发商法律上没责任,政府职能上把关不足,只有银行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标准——只要业主月供逾期不还,立马冻结你的抵押资产,记录你的信用!

在这种体制下,每当看到那些分割出售后闲置的商业物业,都忍不住想说:“太恶劣了!这个开发商又消灭了中国多少位中产阶级!”。

当然,这个悲剧里面,最为悲哀的情况莫过于:大量处于城市中心地段的商业项目,由于产权的分散性,哪怕是有机会盘活,也会由于人性中“利益最大化”的致命天性而影响项目的盘活,在项目闲置时期,许多业主认为哪怕是每平方米20元、30元,只要能出租出去,都能接受,总比闲置着强,但一旦那些有实力的商业运营公司想介入进行全面盘活时,立马会有大量的业主坐地起价,要求“按行业规矩来办”,于是,难得的复活机会再度泯灭,如同渔篓里面的螃蟹,任何一只想往上爬,都有其他螃蟹会出手将其拉下,如此重复,永远是个负面循环。

在拓展岗位见识到的同样悲剧还有:商业地产开发商和商业运营公司在项目的委托管理合作中,在项目招商进度出现问题的时候,不是同仇敌忾地同舟共济,而是事先收集证据撇清责任,令原本尚存的商机白白流失,虽然双方都明白托管合作的基础是“生意好的时候啥问题都好谈,生意不好的时候啥问题都不好谈”,但基于对未来的合作前期缺乏信心,双方还是忍不住兵戈相见,因此任何一方都会通过“先下手为强”来减少自己的损失,而这种天性不但影响整体收益,更直接损害到双方的互信基础,令合作土崩瓦解。

这种天性不管是人与人之间,还是项目与项目之间,都会存在。解决之道就是双方自始至终都必须坦城以待,以信示人,同时在合作中自己既要遵守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又不能抱有“害人之心”——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上,如李嘉诚、王元庆这些“大商”,他们所取得的成就,许多时候都是在和商业伙伴的合作中,抱着“共赢时你多赢,共输时我多输,绝不做我赢你输的生意”的合作思想,毕竟,竞争是零合,合作是整合共赢,而与人竞争不如与人合作,哪怕是吃亏,也得先拿出愿意吃亏的风度,如此,才能在商业中立于不败之地。

- 该帖于 2015-4-21 12:58:00 被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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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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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看他 2楼
人言未必皆真,听言只听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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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二,来坛子酒,再切二斤牛肉,我等要一醉方休。

音乐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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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看他 3楼
多看一些书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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