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置地签订一年期1亿美元贷款融资
联商网消息:8月1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作为借款人就总数为等值一亿美元的美元/港币/人民币一年期承诺性循环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贷款融资自该融资协议日期起为期一年。
公告显示,根据融资协议,如果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为该公司的最大单一股东,或者华润集团不再持不少于35%该公司已发行股本(不论直接或间接持有)及控制权,将构成违反一般保证。该一般保证的违反会被银行视作为控制权改变因而构成违反该融资协议之事项。据悉,自本次公告发布日期,华润集团拥有华润置地已发行股本中约61.27%权益。
另外,该融资协议订明(其中包括)华润集团须于本公司持有之最低股权。
除了本次融资以外,华润在分别在7月15日,5月30日,4月26日,3月18日完成相关融资计划。
7月15日,华润置地公告披露,公司与一家银行就30亿元定期贷款融资订立融资协议,该项贷款融资自末次贷款提款日期起计为期三年。
5月30日,华润置地宣布,公司已于当日完成全称为“华润置地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
4月26日下午,华润置地称,于当日,公司作为借款人就总数为人民币8亿元定期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该贷款融资自首次提款日期起计为期三年。
3月18日华润置地公告宣布,该公司作为借款人就总数为人民币15亿元定期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自该融资协议日期起计为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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