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商电商周报:京东进全球零售10强 盒马连关5店
过去一周(2.28-3.6),电商领域发生了哪些事儿?
盒马邻里在北京区域的门店开始支持送货上门业务。用户在确认订单时,可以选择第二天特定的时间段配送到家,单笔订单39元以上免运费,否则需要支付3元的配送费用。据了解,配送到家服务正式上线于3月3日,目前已在全国7个城市的1500多家自提店中全面铺开。而在上个月,盒马邻里就已经在上海等城市低调试点这一服务。
3月1日,又有五家盒马鲜生门店同时关闭,其中两家位于南京,青岛、成都、广州各一家。这不是盒马第一次传出关店新闻,此前盒马在多地都出现过关店停业的情况,给出的原因无一例外是经营策略调整。这似乎意味着,曾放言投入不设上限的盒马不得不考虑赚钱盈利的问题了。在今年1月的内部信里,盒马CEO侯毅就将全面盈利定为新目标。此前,阿里对旗下业务线实行了经营责任制,要求各个业务板块要养活自己。对于闭店,早在2019年,侯毅便回应称:“做零售业,没人能保证成功的”。
近日,盒马已与广西南宁市相关单位完成项目签约,今年,两家盒马门店将落户南宁。至此,盒马带来的新零售服务,将延伸至我国西、南部更多的省份。截至2021年11月,盒马已在27个城市开店。从服务版图上来看,中国西部的重庆、四贵州、云南,南部的广东、湖南、江西等省份,已都有盒马进驻。只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尚处空白。盒马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来看,预计是在八九月份开业。”
近期,消息称京东已经完成对德邦快递的收购。2022年1月6日,就有传闻称京东物流已经收购德邦快递,彼时德邦的回应说:消息不实。一份流传的截图显示:德邦内部已经官宣了收购消息,德邦快递董事长兼总经理崔维星将退出,京东将委派高层接手。崔维星在2月28日的早餐会宣布了此事。事实上,京东集团一直在通过并购强化其“三驾马车”之一的物流板块。一位京东物流人士透露,双方在2019年前后就在接触,但最终的结果是京东收购了跨越速运。有网友戏称:收购完德邦后,京邦达(京东、德邦和达达)正式形成。
近日,德勤(Deloitte)发布《2022全球零售力量》报告。该报告基于2020财年(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的财政年度)的公开数据进行排名,数据统计出全球250强零售榜单。总体来说,总部位于美国的零售商依旧主导榜单,占据十强七席,德国、中国位居其后。中国有16家企业上榜,上榜数与去年持平,且无新增企业。京东排名较去年上升四位,首次挺进十强,成为进入该榜单的首个中资企业。阿里和物美全球排名上升明显,百联股份与国美零售全球排名则下降明显。
3月3日消息,据《晚点LatePost》报道,上周,美团优选、买菜和快驴三个事业部设立了统一的职能中台,包括人力、财务和公共事务等。人力资源方面,由美团优选人力资源负责人刘东伟统筹管理;财务方面,三个事业部成立一个班委共同管理;公共事务方面,由美团副总裁任奎统一负责。据悉,2022年1月快驴关停了6个城市的服务,包括业务的起点城市石家庄;美团买菜在年初暂停了苏州开城计划,收缩了前置仓规模。美团优选依然是公司坚定投入的业务,内部强调2022年要 “高质量增长”。
在发改委2月18日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通知十余天后,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给出了针对困难商家的帮扶举措。3月1日晚间,美团在官方平台发布名为《我们要为中小商户做好这六件事》的公告,提出要“推出六项帮扶举措”,帮助中小商户“降本”与“增收”。随后,饿了么宣布推出包括佣金减免、特殊歇业保护机制等商家帮扶计划。这背后,平台与商家积累的矛盾可能已经到了一个顶点。两大外卖平台最新拿出的优惠政策,既是响应号召,也是安抚商家们情绪的表态。
2月28日消息,企查查信息显示,杭州百世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股权冻结信息,被执行人为极兔速递有限公司,股权数额为1200万,执行法院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冻结期限自2022年2月23日至2025年2月22日。据悉,2021年10月29日,百世集团发公告称,将以68亿元价格将国内快递业务转让给极兔速递。未来,百世将进一步聚焦快运、供应链、国际核心物流业务,深耕综合智慧供应链服务。据外媒报道,极兔速递正在考虑将IPO地点从美国转移到中国香港,预计IPO将筹集10亿美元资金。
近日,橙心优选在安卓版APP市场中上线“橙掌柜”APP,苹果AppStore暂无相关应用。据了解,这是橙心优选最新推出的零售B2B撮合平台,目前已在河南、河北、云南、福建、广东等地区陆续上线。截至目前,虽然滴滴方面暂未对橙心优选业务整体关停的消息做出回应,但多位橙心优选前员工透露,橙心优选社区团购的全国C端业务已于2021年12月关停,仅保留了四川部分,且商务、市场、产研岗位人员陆续被裁。在去年年底,橙心优选决定把业务重点转向批发,孵化零售终端与批发商交易平台——“橙批发”。如今看来可以视作“橙掌柜”的初代模型。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规定》),正确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规定》将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具体来看,一是明确虚假刷单、刷评、刷流量合同无效,斩断网络消费市场“黑灰产”链条;二是明确网络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引导新业态健康发展。
发表评论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