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的考评工作,深入推进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近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考评标准》、《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旅游景区)考评标准》、《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考评标准》。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自查自评工作。严格要求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严格按照考评标准所列各项内容和工作要求,积极创新示范工程建设的方式方法,把握好示范工程建设的代表性和示范性,组织好对县(区、市)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单位的自查自评工作;对尚未申报示范创建的单位,要积极促进其创造条件,营造氛围,踊跃参与。各地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经验,确保示范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要求参与示范创建的各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考评标准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并补缺查漏,细化创建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创建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及报送动态工作。要求各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的目的意义,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动态、进展和成效,努力营造创建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上述标准还明确了考评程序、考评要点及评分标准。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