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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一羊汤馆因2瓶过期果汁被罚5万,到底冤不冤?

来源: 职业餐饮网 旖旎 2023-04-19 07:34

餐饮 概念图

来源/职业餐饮网

撰文/旖旎

“因2瓶过期4天的饮料,仅有7张桌的羊汤馆,被罚款5万元”。

4月17日,此消息一出就引起舆论热议。

有网友说,“食安问题不容小觑,卖过期的饮料就该罚”。

但也有网友说,“这么小的店罚款5万,抵人家一年房租,多多少少重了点吧”。

究竟这家羊汤馆该不该被罚这么多?

而这个事件发酵的背后,又给餐饮人哪些警醒和启发?

羊汤馆摆2瓶过期果汁被罚5万元,

区市监局:其不配合执法不能从轻罚

4月17日,有媒体爆料,辽宁鞍山的一家羊汤店,因为冷柜中有2瓶过期4天的生榨果汁,市监局对其作出了5万元的行政处罚。

但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很多网友和店家一样,都觉得罚得太多了,罪不至此。

而记者对当地监管局采访时,负责人员给出了相应处罚理由。

1、店家:“12个人来查店从前翻到后,发现2瓶过期饮料,但其实员工已买走”

去年11月26日,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一家羊汤店检查时发现,在冷柜后排有2瓶过期4天的生榨果汁。

店老板称,这两瓶果汁并非用于对外售卖。

他解释说,饭店此前处于停业状态,直到2022年11月22日才开始营业,当天,有本店员工发现有1瓶矿泉水和3瓶生榨果汁到期,其上报店内后,通过美团外卖将这四瓶饮品买走。

但其购买后,没将饮料带出店内,还随手摆放在冷藏柜最后一排,供自己饮用。

而这两瓶果汁的售价仅为10元。

店老板提供的员工美团购买记录

“过期当天,我们在美团上已经把它买出来了,美团都有记录,这个果汁也有记录,这个购买人也是我们店里的员工,员工没拿走,就放冰箱的后面了,四天之后,市场监管部门来检查,来了12个人来查咱们这家店,从前翻到后,然后就翻出这2瓶果汁了”店老板说。

事后店老板意识到这种做法属管理不当,不应该这样摆放,也对前述员工进行了批评教育。

但店老板常明认为,“第一我没有售卖,第二我没有倒卖,没卖到个人手里,我们咨询律师也认为是过轻的一个行为,更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罚得过重”。

2、区监管局:店主隐瞒身份不配合执法,不符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就这件事,4月17日,铁东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店老板不配合执法,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其不符合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条款。

负责人员称,“我们这个是根据法条,食品安全法,依法对它进行处罚,包括我们对他的处罚和程序,都是局领导班子讨论、申报后的结果”。

“他当时包括现场检查的时候,他在场,他是饭店的经营者,他撒谎欺骗我们说他不是,然后又给我们一个别人的电话号码,说这个是经营者,而当这个案件调查的时候,他过来了,他就是这个饭店的老板,执法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这块儿,他也不适应从轻处罚的条件,他适合一般处罚,没给他重罚就不错了”。

而从店老板常明今年3月向铁东区市场监管局提交的一份情况说明中,也提到了他当时的不配合执法,有过言行过激行为,并做出了道歉。

因为受疫情影响,实体店经过多次关关停停,常明要面对员工开资、房租水电、银行货款等一系列烦心琐事,当时对检查很不理解,随即有了情绪上的波动,产生了一些抱怨和过激的言行,也让此事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出现情绪上的波动,给当时的检查工作增加了阻碍。

目前,店老板针对处罚递交了申辩,申请听证,正在准备4月27日举行的听证会,希望能从轻处罚。

2瓶过期饮料售价仅10元,罚金5万元到底冤不冤?

目前这次事件,不仅在短视频、微博等社交平台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很多法律从业人员和餐饮老板也都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有人觉得罚得合理合法,犯错就要承担。而有的网友可怜这家小店,觉得5万太多了,一天才赚多少钱,真交了罚款可能店都没法干下去了。

究竟这家羊汤店被罚得冤不冤?又是否真的罚多了呢?

1、 “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该罚!”

“正常啊,食品安全就得重罚”;

“知道过期了,就赶紧扔掉,还让员工买下来,买完还放回营业用的冰箱,有人来买我就不信老板不卖”;

“有啥好解释,放在冰箱里,就该让他引起重视,罚怕他”;

……

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重中之重,不可小觑,虽然店老板说已经让员工美团买了,只是员工没有拿走放在冰柜里。

但事情发生了4天都没有处理,解释的理由,并不能掩盖其存在食品安全的问题。

而且对于很多餐厅来说,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问题出了,被查出来,被处罚是理所应当,也是无可厚非的事。

2、但7张桌的小店,罚5万能抵上一年房租了

“该罚啊,但是罚得有点多啊,5万相当于人家一年租金了”;

“有小错不可避免,5万,很多店一年都赚不回来”;

“感觉处罚有些重,店里就7张桌子,小店承受不住”;

……

有很多网友觉得,虽然该罚,但是对于辽宁鞍山这样的一家只有7张桌子的小羊汤店,罚款5万有点多。

粗略估计都能抵上一年的房租了,老板赚一年,也未必能赚回这5万块钱。

而且2瓶过期的饮料仅售价10元,的确没有售卖给顾客,能否从轻处罚,少罚一些。

去年10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意见的第十四条第三款,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没有从轻处罚或与店主欺瞒身份、狡辩等态度有关

当地监管局负责人的回应中,我们了解到,此次处罚还不是“重罚”,是一般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之所以没有从轻处罚,和店老板的态度有很大关系。

店主不仅谎称只是打工的,隐瞒身份、不配合办案,在面对执法人员时,还有言语上的过激行为。

因为态度上的不配合,甚至有情绪,不仅让门店面临巨额罚款,也耽误了经营,还要面对申辩、听证等一系列复杂而繁琐的操作,得不偿失。

职业餐饮网总结:

对于餐企来说,食品安全“事比天大”,它一直是悬在餐企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而且近几年,对食品安全的处罚力度也在逐步从严、从重,知错、认错、改错才能避免在食品安全上栽跟头、暴雷。

对于一家小店来说5万块罚金并不是小数目,但犯错在先,欺瞒身份、不配合的态度应该是没能从轻处罚的最深层原因。

你如何看待“羊汤馆因2瓶过期饮品被罚5万”?欢迎评论区留言分享。

本文为联商网经职业餐饮网授权转载,版权归职业餐饮网所有,不代表联商网立场,如若转载请联系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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